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监督评估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国科办智﹝2020﹞94号)和《科技部引智司关于〈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实施方案〉的意见的函》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调查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项目
二、绩效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企业申报时系统填报的相关指标内容,考核评价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经费的到位及支出情况。
(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产出目标、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目标等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重大突破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评。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调查表》(见附件),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所辖区域科技管理部门。
(二)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有关材料审查汇总后,于9月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1份上报省科技厅。
(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省科技厅将委托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评估中心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对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科研主体信用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王潜,鲁力
联系电话:027-87135319,027-87820828
电子邮箱:8052461@qq.com
寄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湖北科教大厦D座1501室
附件: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调查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21年8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