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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复评答辩要求的通知

2021-11-18 12:22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各提名单位:

根据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拟于2021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复评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所有通过初评公示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项目。

待答辩时间确定后,请登录湖北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询具体答辩时间。完成单位(人)通过“项目初评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提名单位(人)通过“提名单位答辩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二、答辩程序

(一)工作人员在复评会场播放项目介绍电子演示稿播放结束后,评委通过电话进行提问。具体方式为:

项目完成人(原则上应为第一完成人)按要求在提前登记的固定电话前等候(固定电话原则上应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本地电话),并调试好相关设备,确保通话质量。复评会场有专设固定电话及扩音等设备,供评委提问和听取完成人解答。

当项目介绍演示稿播放至8分钟时,会场工作人员拨通完成人电话等候评委提问。问答采取“一问一答”式。

完成人在回答问题前,应首先说明本人的姓名及在项目中的排名。

(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播放材料时间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5分钟。为公平起见,演示稿超时部分将不予播放。

、项目演示稿要求

(一)各奖种项目介绍内容

1.自然科学奖项目:重点介绍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式与手段上的创新,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等。

2.技术发明奖项目:重点介绍发明背景或思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3.科技进步奖项目:重点介绍立项背景或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行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科普项目重点介绍科普作品内容的创新性、创作手法及表现形式的创新性,创作编辑难度,科普作品的科学性,科普作品的普及程度等。

4.科技成果推广奖项目:重点介绍推广机制、方法和措施或应用方法和措施的创新点;所推广成果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在已有成果基础上技术创新点、技术创新水平、推广规模/引用成果规模、已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以及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项目:重点介绍企业主要从事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情况;企业研发投入的情况、制定研发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创新产品产业化情况;企业组建创新团队,构建人才梯队以及团队创新能力等情况;设置创新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人员培训等情况;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的情况以及利用创新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情况;企业在营销创新、创新文化、资本创新等方面的情况等。

(二)版本与格式要求。

请使用WPS2019制作项目介绍演示稿,可在电子演示稿中嵌入图片、视频、声音等多媒体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介绍演示稿应在以下演示环境中正常运行;

操作系统

windows7

播放软件

WPS 2019

长宽比

16:9

2.所提供的必须是ppt格式文件;

3.应将答辩录音内嵌至项目介绍演示稿文件中;

4.请务必提前测试项目介绍演示稿,确保能够自动有声播放至终点。

(三)提交方式

请登录系统,选择“项目初评信息系统”上传项目介绍演示稿,详细填写答辩人信息和答辩使用的固定电话号码。

各提名单位需登录系统,选择“提名单位答辩管理系统”对项目材料进行检查和提交。

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1123日。

、其他要求

1.答辩当天,请答辩人至少提前45分钟做好准备。如有临时情况需要调整,请予以配合。

2.请所有初评通过的项目还需提交技术性简介文档。技术性简介文档要求1000字以内,并配上4-5张彩色图片,word文档格式。

、注意事项

复评采取封闭管理、异地答辩方式进行。请各提名单位管理人员及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复评期间勿到会场探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系 人:赵鋆冲,余翔

联系电话:027-87135349,8713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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