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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的通知

2022-01-07 14:28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214号)要求,湖北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报表种类

(一)快报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二)季报报表

1.创新型产业集群季度情况调查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

(三)年报报表

1.企业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2.机构报表:

1)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2)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3)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

4)省级高新技术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5)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

二、统计调查报表填报要求

(一)火炬统计快报

填报内容为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快报报表调查范围为截止报告期末(2021年)有效期内的全部高新技术企业(含区外及区内)。调查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22年1月30日前,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填报快报汇总数据,统计数据填报完成后,请将签字盖公章的纸质报表作为附件在系统内上传;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线下填报快报报表电子版,填报完成后将打印签字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hjtjgz@126.com。请各地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减少数据误差。

(二)火炬统计季报

填报内容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季度情况调查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

季报报表调查对象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及国家大学科技园。调查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期季度末。

填报单位于每季度末最后1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系统(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填报并上传盖章版扫描件。

(三)火炬统计年报

填报内容为企业报表和机构类报表。

企业报表调查范围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不含各国家高新区及武汉市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由所属国家高新区负责,武汉市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由武汉市科技局负责),企业登录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科技部政务服务网)。

机构类报表的调查范围为各市州辖区内机构。登录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

以上两类年报报表的调查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请各地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填报和审核。

三、统计调查报表报送要求

(一)各调查单位在网上填写报表,数据上报后将报表打印件加盖公章,上报给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将辖区内调查单位上报的统计纸质报表汇总收齐后,统一报送至: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5楼1509。联系人:肖婷,电话:027-87125871,邮箱:hbhjtjgz@126.com。

(二)纸质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辖区内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不含各国家高新区及武汉市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3.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4.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

5.省级高新技术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6.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

7.对于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等等),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8.调查工作情况说明(下发调查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未报单位的未报原因)。

四、注意事项

(一)上述各项报表的调查单位名单由湖北省科技厅配置到调查系统,各地可登录系统查看和管理辖区内调查单位。各地需协助湖北省科技厅确定辖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区县和完成调查单位及填报人的账号配置。

(二)各单位必须真实、准确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因各种原因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报告并写明原因。

湖北省科技厅办公室

2022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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