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准确掌握我省科普资源现状,详细了解科普工作运行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等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要求,按照《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函规〔2024〕50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3号)相关规定,启动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6大类139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下发通知,确定各地区、各部门科普统计工作联络员,组织开展培训;
2.2024年6月10日前,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按照科普统计范围,组织有关单位在线填报;
3.2024年6月20日前,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数据审核、汇总与提交;
4.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省数据审核与提交。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在线填报数据,各填报单位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s://kptj.istic.ac.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可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下载。
3.省科技厅将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4.请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同志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联络员回执表》,于5月17日反馈至电子邮箱。
5.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有关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填写《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3),并将调查表逐页盖章后报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 系 人: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刘倩男 027-87368125
省科技厅杜纯 027-87135793
电子信箱:1292204540@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4楼(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2.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3.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5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