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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4-05-15 10:44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准确掌握我省科普资源现状,详细了解科普工作运行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等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要求,按照《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函规〔202450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3号)相关规定,启动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6大类139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1.20245月,下发通知,确定各地区、各部门科普统计工作联络员,组织开展培训;

2.2024610日前,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按照科普统计范围,组织有关单位在线填报;

3.2024620日前,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数据审核、汇总与提交;

4.2024630日前,完成全省数据审核与提交。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在线填报数据,各填报单位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s://kptj.istic.ac.cn)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可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下载。

3.省科技厅将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4.请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同志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联络员回执表》,于517日反馈至电子邮箱。

5.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24620日前完成有关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填写《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3),并将调查表逐页盖章后报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人: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刘倩男  027-87368125

省科技厅杜纯  027-87135793

电子信箱:1292204540@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14楼(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2.2023年度湖北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3.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245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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