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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科技局、十堰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十堰市离岸科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2025-12-29 17:27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近日,《十堰市离岸科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十堰市在离岸科创平台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办法》围绕十堰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旨在规范管理、激发活力,推动科技强市建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功能定位,目标导向明确。《办法》明确离岸科创中心集研发集聚、产业培育、资源共享、合作交流于一体,聚焦创新研发、企业孵化、人才引进、成果转化、招商引资五大功能。通过布局在北京、上海、武汉、深圳、西安等创新资源富集地区,致力于实现“研发在外地、应用在十堰,孵化在外地、落地在十堰,源头在外地、转化在十堰,引才在外地、用才在十堰,引资在外地、投资在十堰”的工作目标,为全市产业发展注入跨区域创新动能。二是突出职责分工,协同机制健全。《办法》系统梳理了市直有关单位、建设单位、运营机构(团队)的职责。十堰市委人才办、十堰市科技局、十堰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能协同指导,形成人才、技术、资金、产业、招商多维联动机制;建设主体负责硬件投入与运营团队选聘;运营机构专注日常管理与资源对接,构建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三是突出绩效考核,优化动态管理。建立以成果为导向的年度绩效考核机制,涵盖企业孵化、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双招双引”等重点内容。通过“自评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结果公布”流程,实现全过程监督与评价,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推动各中心持续提升运营质量与实效。四是突出政策支持,激励措施务实。《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一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奖补,按建设主体性质明确市、区财政分担机制;二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等次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三是入驻企业人才享受市级引才政策,孵化企业视同本地企业享受科技、招商同等支持,强化了政策吸引力和落地保障。

当前,十堰已在深圳、上海、武汉建成离岸科创中心,累计招引入驻企业(机构)101家,举办各类科技交流活动42场,达成科技意向合作项目23项。

下一步,十堰市科技局将围绕《办法》的落地实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政策理解到位、执行顺畅。强化过程跟踪与服务协调,定期开展绩效评估与经验交流,及时优化管理举措,激励离岸在岸创新良性互动,加速科技成果在堰转化、高端人才向堰集聚,为十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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