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 省科协 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在鄂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3年5月20—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通过全省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要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科协要共同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主场启动式。
5月20日在鄂州会展中心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出席,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家、企业家、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科普展览,参与现场互动体验活动。启动式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鄂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鄂州市科技局承办。
(二)主场展览活动。
主场展览设在鄂州会展中心室内和室外空间。室内重点展示科技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解读、科学家精神专题展示、全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单位特色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实践及成果、鄂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及科技创新成果等。室外重点展示公众能够充分体验互动的特色科普成果。
(三)系列重大科普活动
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湖北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活动、湖北省优秀科普微视频征集活动、湖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湖北省第五届健康科普大赛等重大示范活动,以及“青年科学家科普开放麦”“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特色科普活动。今年10月,将在武汉举办首届国家级科普论坛“东湖论坛”。
请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五进(农村、学校、企业、社区、机关)”等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紧扣主题,把举办湖北省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湖北省科技活动周与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科技部开展好重大示范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市(州)科技局、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开展情况统计表、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3分钟)等提交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联 系 人:向梦丹 杜纯
联系电话:027-87135793
电子邮箱:506262374@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 编:430071
附件: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