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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的通知

2024-04-03 16:38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已组建且运行一年以上的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

二、年度绩效考核程序

1.各中心填写《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2023年)》和《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数据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3),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2.依托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加盖单位公章。

3.各中心将完整的真实性承诺书、工作总结报告和数据表汇总表及凭证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2024年4月8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wangh@mail.whlib.ac.cn

4.归口管理部门为部属高校、依托单位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三、年度绩效考核要求

1.请各中心负责人重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总结报告,确保数据真实、附件完整,客观准确反映临床中心工作成绩和问题。

2.各中心负责人需审核中心人员名单,专人专职,如与其他中心重复,需提出调整申请,并按调整后的人员填写工作总结报告。

四、联系方式

湖北省科技厅社发处 李翠华 027-87135867


附件:1.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名单

      2.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2023年)(格式)

      3. 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数据汇总表

      4.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考核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4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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