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省科技厅拟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组建且运行一年以上的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建设水平。包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对照建设实施方案等设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基础条件建设、人才团队建设、平台构建、管理办法建设及未来发展布局等情况。
(二)临床研究。包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承担重大临床研究、大型临床研究队列构建情况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评价研究情况、支撑产业发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成果转化带动的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公共服务。包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适宜技术推广的数量和规模、培训专科医务人员、临床研究科研人员、远程医疗服务情况、科普信息宣传及共享开放等情况。
三、评估程序
1.各中心于3月30日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pmshb/home.html)填写2024年度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相关数据和情况,经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线上提交至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环节包括材料评估、会议评估、现场考核与综合评估。材料评估结果前30%的中心开展会议评估。根据材料评估和会议评估的结果视情开展现场考核。会议评估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组建已满三年、尚未验收的省级中心以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验收结果,不再另外组织验收。相关中心名单详见附件3。
四、评估要求
各依托单位、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信息数据填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信息数据;依托单位要安排专人督促指导信息数据填报,并对所属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填报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推荐单位提交信息数据。
五、联系方式
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向玫 027-87135833
附件: 1.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名单
2.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操作指南
3.待验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名单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