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6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基础。
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省科技厅党组的反馈意见》和有关领导在巡视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部署巡视整改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党组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反思,主动认领问题,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主动认领、扎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
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视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实行销号管理。每周梳理整改情况、填报整改台帐、通报整改进度,每月进行调度,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对策,对重点任务进行督促提醒、强化责任。
(四)坚持常态长效,确保整改成效。
厅党组突出立行立改,突出实效长效,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始终把制度建设、科技改革攻坚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推进建章立制、改进作风、建强队伍。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细照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研究谋划不够深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全省科技创新规划编制,从科技创新现状分析与评价、发展目标与规划原则、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等10个方面开展决策研究。推动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修订《湖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统计培训,组织召开科技统计工作推进会,开展研发投入有关政策宣讲,2023年湖北R&D经费支出1408.2亿元,全国排名第7,同比增长12.24%,全国排名第3,投入强度2.52%,增幅全国排名第1。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梳理入库存量,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315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数量权重。
2.关于“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偏小、结构不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春晓行动”,开展高企认定培训20余场,10000多家企业参训,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聚集,我省五大优势产业高企数量达15544家,占比达61.1%。设置13个产业链技术攻关专项、97条重点支持方向的高新领域省级技术创新计划。发挥企业在科技计划和项目中“出题人”作用,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计划中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牵头承担的项目数量占比达72.9%。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直接奖补力度,2024年全省向1053家企业发放专项资金2.28亿元,1053家企业2023年共计完成研发投入394.38亿元,较上年增加97.75亿元。
3.关于“主动破题意识不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调查研究,撰写形成《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融合加快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示范区》调研报告。组织起草《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意见(送审稿)》,2024年8月17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意见,改革经验在全国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会上作交流。
4.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的要求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编制湖北省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推动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集中资源、集中支持、突出重点,完成年度省软科学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和立项工作。建立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推动省委科技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科技委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科技大会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和《省委科技委第一次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对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支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多项突破。
5.关于“在统筹推进我省科技创新上,集成资源、集中支持、突出重点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4》,逐项对比形成分析报告。召开湖北科技创新短板指标工作推进会,研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快速提升短板弱项等工作举措。组织开展全省综合科技创新指数优劣势指标分析,提出优化提升对策举措。2024年全省综合科技创新指数为76.6%,进一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关于“聚焦先行区建设科技部署有差距,实施科创能级提升行动有不足”方面
6.关于“推进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成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组织召开光谷科创大走廊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科创大走廊建设工作。会同省直部门和武鄂黄黄咸5市建立工作调度、信息报送、专项督办等机制。组织开展中央引导地方专项区域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共立项支持21项。聚焦光谷科创大走廊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支持333项、金额33090万元。按季度通报光谷科创大走廊重点科创项目进展情况,推动各市州完成各项重点科创任务。组织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和部分省级高新区参加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培训会,按照国家高新区升级指引和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指标要求,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东湖高新区综合评价位居全国第6。
7.关于“指导、支持襄阳市和宜昌市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襄阳、宜昌重点创新领域,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支持49项、金额4140万元。支持应急救生与安全防护省重点实验室(襄阳)、三峡工程鱼类资源保护省重点实验室(宜昌)等平台5个项目,金额330万元。备案支持宜昌建设省绿色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襄阳、宜昌区域科创中心按照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目标完成,依托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发展协调机制,召开有关工作推进会议,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8.关于“统筹基础研究科技供给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中,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给予500万元经费支持,对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家经费支持。新增设立量子联合基金1.6亿元纳入2025年度省政府预算,推动续签第二期(2025-2029)湖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5年共投入6亿元。增加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至2.97亿元纳入2025年度预算,与黄冈市政府、咸宁市政府、省体育局、省妇幼保健院、联影集团新设立5支省联合基金,省联合基金达到16支,总规模超过1.2亿元。制定印发《开展“基础研究特区”试点工作方案》,首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领域试点建设“基础研究特区”,拨付试点单位每家100万元的财政支持经费,按照不低于1:1落实配套资金。
9.关于“统筹科技资源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统筹财政资金管理全力提升社会研发水平的通知》,联动省直部门,聚焦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和九大新兴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安排资金5.6亿元,部署实施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有关省直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合作,借助国家资源强长板、补短板,已推荐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项目305项。与省数据局谋划联合面向社会发布数字数据领域项目指南,推动我省数字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10.关于“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人才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行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开发,与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联合聘请50名国内外高级技术经理人作为导师。举办第三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技术经纪人大赛。开展“技转+”系列培训,组织开展概念验证平台能力建设研修班暨科技金融专题研讨会、高级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与价值创新论坛等专业研修活动,组织75名中高级技术经理人前往苏州、吉林、合肥等地参加实践实训活动。3852人获得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较去年增长17.98%。
11.关于“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认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3家,企业牵头或参与完成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比例达到61.9%。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中车长江、航宇救生装备、回天新材料3家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已通过专家论证,在2024年新论证启动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中企业牵头占比达到30.77%。
12.关于“科技成果外溢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2024年湖北省科技创新政策法规集中宣讲活动,鼓励高校将科技成果优先向本地企业转移。研究制定《2024年湖北省拟转化科技成果入库及推介对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拟转化成果的入库和推介。研究制定《2024年湖北省部属高校重大成果本地需求对接服务方案》,积极挖掘重点企业技术需求100余项,较上年增长35%,定向推送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部属高校50余项。
13.关于“推动科技成果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支持重点科技型企业提升创新水平,重点支持中国信科、东风汽车等科技领军企业和2024年度百强高新技术企业,启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谋划组织工业母机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高档数控系统、智能激光加工装备产品研发。加强与统计部门协调,反馈暂未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对象的重点企业名单,及时纳统入库。开展季度高新技术产业运行监测,按季度形成《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析报告》,及时向各市州通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完成情况,强化高新技术产业运行监测。
14.关于“指导国家级高新区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提档升级”大讨论活动,指导高新区查找高新区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深层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组织省内国家高新区参加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12家国家高新区中有9家排名上升、1家排名保持不变,平均排名上升5.58名,4家国家高新区排位上升10名以上。组织开展中央引导地方专项区域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支持高新区立项项目21项、金额2400万元。组织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和部分省级高新区参加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培训会,做精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15.关于“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动设立创新积分贷专营机构,17个市州均已建立创新积分专营机构,实现市州全覆盖。鼓励各专营机构与全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合作,我省科技型企业在保6320笔,在保金额201.36亿元。会同人行省分行,推动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与“楚天贷款码”平台线上对接,实现积分数据和信贷数据交互。组织科技计划项目贷款和科技创新再贷款工作,金融机构运用创新积分发放贷款350亿元,覆盖科技型企业4700余家,较巡视前增长25亿元。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不够,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扎实”方面
16.关于“对直属单位受处理处分案件未开展全厅范围内的警示教育,未督促系统其他单位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风险点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召开省科技厅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反面典型案例。利用微课堂、支部主题党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参观湖北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召开厅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紧盯中秋国庆等假日,开展以案说纪,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厅系统各处室(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修订,制定《省科技厅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清单》。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指导直属单位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规范直属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经费和承接厅机关委托业务费等资金管理。
17.关于“未按要求制定党组书记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未明确其他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责任”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2024年度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其他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逐项梳理落实情况,确保任务落实落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任务,对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18.关于“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有差距,未达到谈心谈话全覆盖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厅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厅领导班子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新提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5人次)均进行廉政谈话,驻厅纪检组组长对2024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27人次)开展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将廉政谈话要求纳入《2024年度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印发实施。
19.关于“对纪检监察力量配备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指导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和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完成纪委书记调整配备,指导高新中心完成党总支纪检委员配备。完成厅机关纪委书记和信息院纪委书记选配工作。组织各直属单位完成廉政风险排查。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李凯到我厅调研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赴交流中心、技交所实地调研指导纪检工作。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举办综合监督单位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召开纪检工作研讨交流会,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2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特点针对性制定监督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科技创新相关理论的学习和把握,召开组务会和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进一步把准派驻监督定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相关要求,安排学习贯彻落实工作。针对性制定监督措施和加强全过程监督,研究制定2024年季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建立“三个清单”,督促省科技厅开展起底排查工作。将“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制定监督工作方案。跟进监督科技项目实地核查工作,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调研监督,跟进监督2024年度省高新、社发等领域项目评审,开展科技同兴监督,赴东湖高新区开展调研,召开重点监督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座谈会。主持召开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座谈会,督促出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监评机制,强化刚性约束。
21.关于“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做实日常监督,2024年以来,参加省科技厅党组会50余次,提出监督意见10余条。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24年新提任的27名处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召开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抓好重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过节各项要求。挖掘整合监督资源,参加2024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监督,现场指出问题,督促责任处室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跟进监督省科技厅巡视反馈重点问题的核查处理,针对性提出8个具体问题。
22.关于“2021至2023年未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剖析短板弱项,督促厅机关纪委牵头,制定《省科技厅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清单》。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台账,2024年以来共发现问题30余个,通过点对点方式及时反馈驻在单位相关责任部门,督促进行整改销号。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和开展调研监督,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向省科协党组制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建议。开展对省科技厅五家在汉直属事业单位的调研监督。赴襄阳、十堰、宜昌调研监督物流所、中南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驻郧西县安家乡田坑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情况,实现监督全覆盖。
23.关于“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有关问题开展自查,督促修订《湖北省科技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厅系统财务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落实财务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编制预算,从严把关各项财务纪律,提升厅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制定《省科技厅机关委托服务费使用管理规定》,修订《湖北省科技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召开2025年预算工作会议,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预算管理制度培训,组织2024年度厅系统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24.关于“科技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推荐武汉威仕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纳入国家级孵化器,因虚报办公场地面积被撤销资质”问题的整改情况
就有关问题开展自查,2022年7月28日,原成果与区域处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究武汉威仕科科技企业孵化器虚假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情况,已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相关处室对此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根据国家推荐认定工作流程,细化省级认定考察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水平,优化推荐方案和工作流程,制定了七个工作步骤,严格认定条件和评审纪律。
25.关于“对市州报送的技术合同终审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合同文本、合同审核流程等方面对问题合同进行核查,督促武汉市技术合同登记处对相关技术合同登记站开展通报批评等惩戒工作。就有关问题开展自查,督促相关处室对有关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责任不到位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对全省近5年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了清查,对技术合同登记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调整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审核流程,强化市州技术合同登记处审核责任和湖北技术交易所的检查监督责任。举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全省技术合同数据监测工作,实行月报制度。
26.关于“2023年出国(境)考察有照顾性安排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和工作实际,调整了2024年部分团组出访计划,确保出访人员、出访任务符合相关规定和整改要求。持续推进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2024下半年已完成厅机关3批次5人次出访。整理近年来出国(境)人员情况,持续完善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国家、人次等台账信息,制定《省科技厅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对出访人员年龄提出具体要求。
27.关于“超范围、未经审批使用不可预见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就有关问题开展自查,对相关处室经办人员进行了教育提醒,督促修订了不可预见费管理规定,开展财务人员教育与培训,对各处室有关支出从严审核把关。制定印发《省科技厅主办活动经费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使用不可预算费开展论坛活动进行规范,修改不可预见费使用相关制度,增加负面清单内容。定期开展内审,排查办公用房维修,资产购置等非刚性支出使用不可预见费情况,杜绝超范围、未经审批使用不可预见费的现象发生。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到位”方面
28.关于“在横向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向上争取支持上存在一定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情况
赴科技部相关司局,以及工信部高新司、火炬中心,衔接汇报我省科技创新重点工作进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工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等重点研发计划更多落地湖北。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了“会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共同推进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部委要求,组织做好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申报工作。协助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对高新区和经开区开展调研。配合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提供地方科技管理职能调整情况、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需求和社会事业科技创新工作建议。赴人社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支持,2名外国专家获得2024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获批国家外国专家项目6项,经费190万元。
29.关于“对党组织关系挂靠在厅机关党委的2个非公企业党支部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与省委巡视组、省纪委监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2家非公企业及其属地党组织沟通,摸清政策要求及工作流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完成两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关系划转。经对党组织关系挂靠在省科技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单位进行排查,现无违规挂靠的情况存在。
30.关于“厅党组成员中有2名未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省科技厅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工作实务暨重点群体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就组织生活会要求作重点辅导。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党内法规,下发《关于明确省科技厅党员领导干部及二级巡视员所在党支部的通知》,为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供组织保障。制定《关于赴各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及人事工作调研的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未发现相关问题。建立组织生活会提醒机制,建立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机制,加强提醒并如实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会情况,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31.关于“厅党组未按要求研究厅系统发展党员和支部换届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对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谈话,要求深刻反思,对原任、现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进行教育谈话和提醒谈话,强调要充分发挥厅直属机关党委规范抓好组织建设的职能职责。修订印发《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明确厅党组、厅直属机关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职责,指导厅系统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厅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组织召开厅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
32.关于“机关党委未指导相关党支部进行换届调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厅直属机关党委及时指导正式党员不足7人但设立了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调整,撤销其支委会设置,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组织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梳理支部基本情况,建立《省科技厅各基层党组织情况统计表》,对党组织设置及换届情况逐一摸排,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醒其做好换届准备。组织省科技厅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工作实务暨重点群体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用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平台,学习党内规则制度,掌握党支部设置要求。
33.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教育,对相关党支部原党支部书记提出严肃批评,对现任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提出工作要求,要求机关党委加强督促,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内规章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支部党建工作月度提醒机制,每月下发厅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月度任务清单,督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到位。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厅系统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工作实务培训班,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34.关于“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党总支原下设的2个党支部、湖北省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下设的2个党支部未按时组织换届选举,相关问题已整改,对其他党支部换届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支部存在过期未换届问题。修订印发《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试行)》,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编制党支部换届工作台账“一张表”,落实好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举办厅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各直属单位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党务干部纳入培训人员范畴,推动其熟练掌握党支部换届工作要求。2024年,指导直属单位2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规范完成换届选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和思想内涵的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科技工作全过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二)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研究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全省创新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龙头的战略科技力量矩阵,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体现在我省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见底清零。
狠抓科技攻关,凝练部署新一批“尖刀”技术攻关项目,在6G、工业母机、工业软件、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大攻关力度,推动“61020”全链条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计划,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增量补贴,推行科技创新券,以企业为主体布局建设创新平台。打通科技产业金融通道,推动科创供应链平台扩面提质增效赋能。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未来产业园,启动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加快打造应用场景。深入推进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系统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厅党组民主决策效率。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层层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政治监督和业务指导,强化机关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建设,严肃惩治科技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聚焦科研管理体制弊端和问题,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科研管理权力运行机制,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4月10日。联系方式:电话027-8713566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技厅);电子邮箱:yuyh@hbsti.ac.cn。
中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