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网 |邮箱|计划管理|工作后台 |自科基金验收入口 |登录|注册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的通知

2025-04-03 19:47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局,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旨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向产业创新一线聚集,在支持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助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培养提升科研实践能力和解决产业技术难题能力。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拥有创新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带领团队到产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技人才自身的科研创新能力。

(一)科技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

2.博士毕业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带领团队服务企业,团队成员人数至少3名。

3.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

4.人事劳动关系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事业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2024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3.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或违规违法行为。

4.对关键核心技术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技术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或同行业供应链上推广应用,并取得较大进步或收益。

二、申报要求

(一)为打破区域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活动,其中90%支持武汉市外企业。

(二)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家企业和每位科技人才限申报一项。已承担过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的企业不可申报。存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可申报。

(三)已入选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的科技人员、已入选省级科技人才计划且仍在支持期内的科技人员不可申报。已牵头承担过省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科技人员不可申报。

(四)申报企业与科技人才要有前期合作基础,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合作关系证明,并已支付不低于10万元前期研发费用,经市州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项目申报。

(五)本项目采取“经费拨付企业、企业资助人才”的方式,支持强度50万元项,企业自筹配套经费占项目总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60%。

(六)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将列入失信者名单。

三、项目组织

(一)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积极开展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对接路演活动,为企业配置优质人才资源,省科技厅将根据各市州项目路演活动组织情况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二)高校、科研院所负责落实科技人才服务企业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注重科技专员本身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联合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人才。

(三)获立项批复承担本项目的科技人才每年带领团队入驻企业不少于30天,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帮助企业培育创新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用个人账号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PDF版申报书(签字盖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

申报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7日。

申报方式: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办事大厅-2025年度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填报。

(二)审核推荐。由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正式推荐公函报送省科技厅。逾期未完成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 王荣鹏

业务咨询电话:027-87135739、87135960

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19972160483


附件:申报书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4月3日      


附件:

欢迎关注湖北科技公众号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