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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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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2025-04-11 15:54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在鄂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组织实施2025年青年科技人培养专项,按照“人才活力、项目实力、发展潜力”评价维度,遴选出具备发展潜力、能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青年科技人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从事技术创新和工程技术研发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无不良科研失信记录,无违反科技伦理规范问题。

2.博士毕业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企业青年人才可相应放宽两岁。申报人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

4.在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新兴特色产业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6.申报人应已全职在鄂工作,项目实施周期内在项目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7.已入选国家级和湖北省级人才计划的科技人才或团队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二)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是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或违规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单位配套一定比例的奖励金和研究支持经费,做好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

3.用人单位负责审核青年人才的申报资格,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青年科技人才遴选推荐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青年人才遴选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并指导申报人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PDF版申报书(签字盖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

(二)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青年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把关、专业能力评价、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形成结论性推荐意见。同时,做好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审查、项目立项后执行和管理工作,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三)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9日。

申报方式: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办事大厅-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填报。

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9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正式推荐公函上传至申报系统,推荐函中应写明申报人选资格审查情况、申报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逾期未完成遴选推荐工作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人才处 027-87135739、87135960

技术咨询:027-87135733、19972160483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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