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管理,促进国合基地持续创新发展,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6号)有关规定,我厅将开展国合基地年度考核工作,请各依托单位组织国合基地填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度考核对象为2022年以前认定且不参加综合绩效评估(另行通知)的国合基地。2022年以后认定的国合基地参加综合绩效评估,2022年以前认定的国合基地自愿参加综合绩效评估,不再进行2024年度考核。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各国合基地登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ghjd.ncste.org/),按要求据实填报2024年度国合基地相关工作情况,填报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账号使用
信息管理系统中省科技厅为一级账号单位,各国合基地依托单位为二级账号单位,各国合基地为三级账号单位。各依托单位应指定专门部门和相对固定人员保管和使用二级账号,账号对应单位和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
(三)填报要求
1.请各国合基地使用三级账号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在线提交至国合基地依托单位。各国合基地依托单位使用二级账号在线审核,并督促所属国合基地打印确认表、加盖依托单位行政公章,于2025年4月25日前,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未按时提交将视为放弃参加考核。
2.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各国合基地应据实填写基本信息,对联合研发、交流活动、签署协议、人才引进与培养、境外平台建设、成果转化、技术产品、论文专利、基地建设支持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总结。
3.请各国合基地确认信息系统中基地名称、基地负责人、依托单位等基本信息,如与批复文件不符请及时更正。确有相关重大事项变更需要的,按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推荐部门和省科技厅报告,并在信息系统中提交重大事项调整申请。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国合基地及依托单位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据实、完整填报年报信息,所填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根据基地管理办法,国合基地未按规定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其2024年度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国合基地,取消其命名。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雷灿;电话:027-87135823。
(二)填报咨询。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杨阳、牛婧红;电话:027-87368125。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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