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6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安排,现将2026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拥有创新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带领团队到产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着力提升科技人才科研实践能力和解决产业技术难题能力,提升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科技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严守科研诚信。
2.博士毕业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和社保)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事业单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
(二)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湖北省注册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或违规违法行为。
3.对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技术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
二、限项要求
(一)同一项目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同时在不同省级科技计划和其他科研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同时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或3年内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前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的科技人才不可申报。
(三)同一企业本年度最多可申报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奖补性定向委托项目)。已承担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且还未完成验收的企业不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为打破区域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活动,其中90%支持武汉市外企业。
(二)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采取“经费拨付企业、企业资助人才”的方式,企业与科技人才有前期合作基础,已支付不低于20万元研发费用(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之间拨付),在立项后对本项目投入配套科研经费不低于75万元。
(三)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积极开展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对接路演活动,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注重科技人才本身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联合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创新人才。
(四)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实施方案》(鄂科技发监〔2026〕3号)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名单。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用科技人才个人账号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PDF版申报书(签字盖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28日17:00。
申报方式: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办事大厅-2026年度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填报。
(二)审核推荐。由企业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线上提交正式推荐函。逾期未完成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人才处,027-87135960、87135739
技术咨询:027-87135733
湖北省科技厅
2026年6月5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