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服务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提质升级,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省级备案的116家中试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重点围绕中试基地基础条件、技术优势、服务成效、管理保障情况等方面,对中试基地2025年度(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运行服务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三、评价程序
(一)机构自主申报。请各机构2026年10月26日17时前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kjt.hubei.gov.cn/jhgl/pmshb/home.html),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中在线填写中试基地绩效评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绩效评价表封面盖章扫描件、承诺声明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相应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
(二)市州科技部门初审推荐。各市州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中试基地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线上初审和推荐,并将签字盖章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扫描件于2026年10月30日17时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邮箱hbkjtcgzhc@163.com,对材料存在明显问题的,督促中试基地限期补正。
(三)专家综合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视情开展实地核查,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四)结果确定与运用。综合评审情况形成评价结果,省科技厅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中试基地,以绩效奖补方式予以支持;评价“合格”的中试基地,引导其对照相关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中试服务能力;评价“不合格”的中试基地,予以摘牌退出。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机构所填报的数据及提交的佐证材料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各中试基地需确保其真实性和完备性。严禁虚报、瞒报等不实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价审核基于“数据+附件佐证”的原则,相关数据需提供对应的附件材料佐证。
(三)无故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的,视同评价“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027-87135771。
(二)填报咨询:027-87275621。
(三)网上填报技术咨询:027-87135733
附件:1.2025年度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参评单位名单
2.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表
3.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证明材料清单
4.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绩效评价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20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