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我省区域科技创新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科技创新成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引擎、核心力量。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法治工作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围绕贯彻落实开展讨论交流和部署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冯艳飞同志第一时间组织法治学习和保密教育,着力提升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科技保密意识;厅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会议等方式,常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文章和重要文件、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查、研究,注重在法治轨道上部署、推进工作。
(二)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起草印发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省科技厅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分管责任和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处室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厅党组全年研究法治有关工作24次,年初第一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处室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标准,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考核。
(三)严格落实法治制度。落实党组学法、述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内容,开展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接受民主测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厅法律顾问,为政策制定、信访纠纷化解、风险防范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二、协同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着力建设有为法治政府部门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立法、普法、执法一体推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科技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法规修订。将《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纳入省政府和省人大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送审稿报省政府审定,起草完善《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二是完善政策配套。积极谋划,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等3件综合性政策,印发《湖北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等2项专项工作方案,制定《湖北省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管理指导性意见》等21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三是推动法规落实。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强省“1+4”政策和赋予高校院所与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政策落实情况评估,评估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情况,配合省人大开展《科普法》执法检查。
(二)深化干部学法,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实效。一是深化学法用法。厅机关开展法治讲座4次,组织科技行政执法培训和无纸化学法。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在厅网站新设线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版块,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周等普法宣传;邀请清华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教授进行法治授课。三是宣贯科技法规。大力宣贯《科技进步法》,结合科研诚信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面向社会普及科技法规,组织4场政策直播活动吸引26000余人次观看,先后赴省直部门、党校、市州等进行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汇编科技法规政策,编制政策实用手册,推送工具包。
(三)严格行政执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规范文件管理。开展地方性法规和厅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失效文件1份,对不适应工作实际的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内部管理制度64项,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7份,同比增长240%。二是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建立以政体处为主、法律顾问和第三方机构专家为辅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厅有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40余次,评估法规政策51份,同比增长70%。三是夯实行政执法力量。组织全省科技行政执法培训100余人,厅机关拥有执法及执法监督证件人员达25人,同比增长212%。
(四)强化科技监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持续抓好科技领域“互联网+监管”,提升科技监管效能。对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常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组织20余名专家对25家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规范实验动物工作管理。
(五)主动接受监督,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高规格接受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监督、质询、协商,报告科技创新工作进展,回应相关提问。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承办省人大建议62件、省政协提案136件,均在规定期限办结,初次办理满意率100%。接受巡视、审计、纪委等检查监督。
三、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持续优化科技领域法治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科技领域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一)优化科技政务服务。一是推进数字治理。推进建设科技一网通业务协同管理子系统,研究湖北“科技云脑”建设方案,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完成厅网站信息公开无障碍升级改造,增设“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和“政策问答”专栏,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953条。三是及时回应诉求。办理12345平台工单27件,知识库录入信息37件;在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办理信访件34件,线下接待来访8人次,满意率均为100%。
(二)优化创新主体服务。一是改革科研项目组织和经费管理方式。优化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流程,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出卷人”,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二是优化科技企业服务。实施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推进落实一系列便企举措,为各地高企开展认定培训151场,20000余人次参训,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增至2万家。三是探索优化科技创新投入和金融服务。实施科技创新券,317家服务机构入驻,3604家企业申领,完成2批兑付审核确认共计6162.85万元。启动创新积分制,首批授信试点为全省2610家科创企业授信664.85亿元,有效解决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一是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研究制订试点实施方案,探索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建立遵循创新规律的分类评价机制。二是深化“三评”改革。依托武汉大学等机构,探索科技评价“负责任的同行评议”改革,在襄阳“湖北隆中实验室科技专项”中率先开展试点,初步编制同行评议标准指引并开发专家数据集。三是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审批手续,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由5项压减至3项,使用许可申报材料由4项压减至3项,办件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实现全程网办。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省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法治意识不够、依法依策开展工作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省科技厅直属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科技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更大限度发挥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持续开展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活动。
(三)推进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按照省人大立法工作安排,完成《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等制度,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持续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
(五)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科技活动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学法、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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