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 计划项目管理
办事指南
这是什么事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是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开展的认定管理工作。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谁可以办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理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可办哪些事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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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查看高企年度申报通知?
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关于开展***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从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https://kjt.hubei.gov.cn/gqrd)——通知公告栏查询申报通知。 -
怎么了解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
如何进行高企申报?
先注册后申报,“两网注册,一网申报”。两网注册: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一网申报:湖北政务服务网。 -
如何核算科技人员?
依据《工作指引》,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1)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指标;(2)科技人员的统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3)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按自然日统计;(4)劳务派遣人员不计入内。 -
申报高企的知识产权,哪些才是符合条件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2)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注: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可以继续使用。(3)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注: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成果转化是否须有知识产权支撑?
依据《工作指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1)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注:几个成果转化的就计算转化几次,但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只能计算1次。(2)已认定高企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不再认可其支撑科技成果转化;(3)成果转化须是近3年内的。 -
企业总收入的概念如何理解?
根据《工作指引》,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九项收入总和。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都可以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可以,但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须为查账征收。 -
认定为高企后需要填报哪些报表?
认定为高企后有两类报表必须填写,一类是火炬统计报表,另一类是高企发展年报;注: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
中介机构
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条件(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
认定条件中的当年、最近一年、近一年是指什么?
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
认定条件中的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什么?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
认定条件中的申请认定前1年内是指什么?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
国外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否可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时使用?
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国外知识产权不能作为知识产权的认定要求。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
公司更名后,是否要对已有专利进行变更?
申请企业在公司名称变更后,但知识产权权属人未进行变更的,其知识产权权属人不能确定为名称变更后的申请认定企业,即在认定时不能计入,因此,公司更名后,已有专利需要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