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足鼎立”新竞争格局下 加快武汉科创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摘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赋予湖北武汉的重大任务和战略使命。相对于已经如火如荼在建的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和成渝区域科创中心四大中心而言,虽然武汉具备建设“国家科创中心”的良好条件,但建设的起步时间稍晚,在世界科技格局重构、竞争日益加速和创新资源争夺加剧的背景下,武汉如何发挥后发优势,在各中心城市角逐中突围而出,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蝶变”,成为一个亟待深入探究的重要问题。课题组分析我国四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情况,提出全面启动“六力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两大开放平台”,持续完善“四类政策体系”等建议。
一、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特征
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是指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城市或区域,是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全球科技创新要素的汇聚地,也是国家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主战场。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通常是指在一定地理空间和认知空间范围内,在科技、经济、产业、创新、文化和环境等方面具有突出功能或领先优势的综合性区域。纵观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实践,发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通常具有如下特征:一是领先的“科创策源力”;二是超强的“产业竞争力”;三是突出的“城市吸引力”;四是强劲的“区域辐射力”;五是高效的“成果转化力”;六是深厚的“文化驱动力”。因此,武汉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形成“支撑中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创新增长极,必须发挥优势,从“六力”维度实现追赶、突破和超越。
二、“五足鼎立”下我国四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状及比较分析
(一)四大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定位与发展目标
在国家创新战略版图中,目前部署的五大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各不相同。其中,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定位建成具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渝和武汉则定位建成具全国影响力的“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由于各中心的建设定位、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各有不同,因而发展目标也有所差异(见表1)。从“十四五”末期的发展目标来看,各大科创中心建设的定性目标主要围绕科技、产业、经济、生态、体制方面制定;定量指标主要有:研究经费支出或研发投入强度、科技进步贡献率、PCT专利申请量、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新兴产业增加值、技术合同成交额、研发人员数占比或全时当量、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此外,成渝地区提出了人口城镇化率、空气质量等生态环境指标。
表1 五大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目标的比较
中心 | 发展目标(2025) |
上海 | 定性目标: (1)原始创新水平不断提高;(2)技术创新能级明显提升;(3)产业发展动力持续增强;(4)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 定量目标: (1)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 4.5%左右,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比例达到 12%左右;(2)全市 PCT 专利年度申请量达到 5000件左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30 件左右;(3)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 2.6 万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20%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占 GDP 比重达到 6%左右;(4)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达到560 家左右,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
北京 | 定性目标: (1)“科学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2)“创新高地”建设实现新突破;(3)“创新生态”营造形成新成效 定量目标: (1)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GDP)比例6%左右,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比例(%)17左右,高被引科学家数量当年达到210人次左右;(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1.2万亿元,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7.5%左右,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总收入年均增速8%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8000亿元;(3)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260人左右,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8%左右 |
粤港澳大湾区 | 定性目标: (1)整体创新能力大幅提高;(2)源头创新供给明显改善;(3)科技创新体系日益完善;(4)创新效率效益明显提升;(5)开放合作水平大幅提高 定量目标: (1)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达10%,R&D/GDP达3.5%左右;每万人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90人年;(2)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 1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新增数量达8万件;(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1.8%,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 16%;(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3%以上,省级以上高新区实现营业总收入翻一番 |
成渝地区 | 定性目标: (1)双城引领的空间格局初步形成;(2)基础设施联通水平大幅提升;(3)现代经济体系初步形成;(4)改革开放成果更加丰硕;(5)生态宜居水平大幅提高 定量目标: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左右。(2)重庆、成都间1小时可达,铁路网总规模达到9000公里以上、覆盖全部20万以上人口城市;(3)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 ;(4)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5%,河流主要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 |
武汉 | 定性目标: (1)基本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2)东湖科学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3)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增长极,引领中部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4)形成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科技力量 定量目标: (1)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4%;(2)基础研究投入占R&D比重10%;(3)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4)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0%;(5)数字经济占GDP比重50%;(6)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3%;(7)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20%;(8)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1500件 |
(二)四大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主要措施及支持政策
自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被国家正式批复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后,四大中心纷纷启动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和大刀阔斧的建设,从“顶层设计、区域布局、战略任务、重点产业”等方面采取了系列措施,并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
1、上海科创中心
上海科创中心的战略任务主要聚焦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以及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加快基础研究原创突破、优化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加强中心承载区建设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等,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区域辐射力、人才吸引力、创新治理能力,优化生态环境。自2015年5月上海出台《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后,便迅速开启了科创中心建设的序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强化科技投入、提升创新主体能力、促进产业发展以及优化创新环境等方面的系列支持政策。
2、北京科创中心
北京以“三城一区”为主平台,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阵地,围绕“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培育高精尖产业新动能、着力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着力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建设全球人才高地,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展开。通过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原创性科技攻关、聚焦“三链”融合、优化区域创新格局、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以及推进基础制度全面创新等,实现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球领先,建成全球人才高地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此,北京先后出台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政策,以及金融与资金管理政策、企业创新支持政策、大数据产业与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
3、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主要围绕“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展开。通过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制度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激活创新主体活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育若干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为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地,粤港澳大湾区先后出台了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体系机制改革、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和人才支持等系列政策。
4、成渝科创中心
成渝科创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主要聚焦“共建西部科学城、成渝科创走廊、全国新经济示范高地、西部创新创业引领区、内陆自贸港、要素自由流动机制”,通过打造世界级双城经济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公共服务等重点措施,加快形成“两极一廊多点”创新格局,建成创新资源最集中、双创生态最良好、产业发展质量最优、协同创新效率最高的标志性区域。自2020年5月《重庆高新区、成都高新区“双区联动”共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支持成渝城市圈、交通、生态环境和金融的相关政策也纷纷出台。
(三)四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共同点及差异点
1、四大科创中心建设的共同点
一是筑牢科创中心基础。即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依托综合性科学中心、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学城、科创走廊、经济圈及特色园区等,对科创中心承载区进行系统空间布局和功能提升,多点布局、协同提升科创中心承载力。
二是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继续强化科技载体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及基础研究的攻关突破,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三是打造特色产业优势。立足产业特点,统筹产业空间布局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若干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培育高精尖产业新动能,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是建设创新人才高地。从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扶持与培育、人才评价与激励、人才服务与管理等多个方面,优化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体系,汇聚全球创新人才。
五是发挥多方协同优势。通过构建国际合作、央地协同、跨省(城)域联动或省域协同等方式,构筑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多点协同共创共建,共谋发展。
六是优化创新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基础制度全面创新,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2、四大科创中心建设的差异
一是产业发展重点不同。上海和北京主要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领域和前沿科技领域,着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提高集中度和显示度;粤港澳大湾区则根据地理空间特点布局产业带,聚焦发展西岸技术密集型产业带、沿海生态保护型产业带、东岸知识密集型产业带以及金融、贸易物流服务、旅游休闲服务业等;成渝则发挥“双城”优势,重点发展以智能网联和新能源为主攻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领域的数字经济,以及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是政策支持强度不同。从四大科创中心开启建设以来,各自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政策支持强度和覆盖面有较大差异。其中,上海出台的政策文件数量最多,范围更广,且广泛邀请国家相关部门、上海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单位参与政策研究探讨,对科创中心建设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尤其是“22条”的出台更是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三是中心建设成效不同。由于四大科创中心建设时间不一,各自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不同,所取得的成效也有较大差距。其中,上海和北京科创中心在科创策源力、产业竞争力、城市吸引力、区域辐射力、成果转化力、创新治理能力以及文化驱动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提升,正处于深入推进阶段;而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科创中心还处于承载区基础建设、功能提升及体制机制改革阶段,创新成效还不明显。
三、立足“五足鼎立”新竞争格局,加快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议
基于国内四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状的比较,立足“五足鼎立”新竞争格局,结合湖北科技创新的基础、比较优势以及科创中心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启动“六力提升行动”
一是科创策源力提升行动。通过实施“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工程”“国际高端智力引进工程”等,进一步强化科技基础设施、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强对战略科技力量、战略人才的部署;围绕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领域等,发挥科技联合攻关优势,提升原始创新力,力争在部分高技术领域、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通过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培育工程”“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产业重大项目攻关工程”等,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体系,重点打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光芯屏端网)等优势产业为领先标志的世界科技园区;以科学城、开发区、创新基地和园区为依托,以创新联合体和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强核心配套企业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入驻,培育若干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
三是城市吸引力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城市提质工程”“城市品牌形象建设工程”“城市数字化建设工程”等,加强城市硬件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和形象传播,营造城市宜居宜业环境;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人才、产业发展、创新环境等政策,营造政府服务效率高、市场运行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对创新人才、科技企业及其他科研机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吸引力。
四是区域辐射力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区域创新能级提升工程”“产业创新多链融合工程”“协同创新网络构建工程”等,进一步强化武汉在全国的科技创新枢纽地位;继续推进广范围、多形式、深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持续加强长株潭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的深度对接,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科技、经济、产业、商贸、金融等多方面的合作,增强全球辐射力。
五是成果转化力提升行动。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促进研发、孵化、转化、投融资服务等关键转移转化链条畅通;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方式、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转化效率。
六是文化驱动力提升行动。通过“创意传播工程”“新时代科技创新工程”“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工程”“创新文化建设工程”等,培育开放包容、勇于创新、不怕失败的武汉创新文化,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提升创新治理能力;大力推进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武汉科创中心、东湖科学城、光谷科创走廊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显示度,提升公民素质,推进“科技+城市+产业+人”的深度融合,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加快构建“两大开放平台”
一是开放的信息交流平台。构建开放的“武汉科技创新中心”信息交流平台,丰富不同参与主体的交流形式,为科创新中心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运营与服务对接等提供多种交流服务;通过平台开展技术创新攻关、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创业论坛和大赛等活动,提供成果推荐、技术交易和产学研对接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等。
二是开放的公众参与平台。构建科学高效的公众参与平台,针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难题、产业共性技术难题等,基于平台精准高效采集全球有价值的创意、方案和建议等;以实现研究目的和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项目、技术或工程等为依托,面向全球公众广泛发布需求,征集解决方案。
(三)持续完善“四类政策体系”
一是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人才评价及激励政策的研究及落实。虽然湖北在人才集聚和任用方面出台了相应文件,但在加快科创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更应聚焦高端人才集聚、使用评价与分配激励方面。
二是财政金融体系。结合湖北现有财政和金融政策体系,针对湖北研究经费支出或研发投入强度目标,加快研究支持武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金融服务、金融支持政策以及财政补贴政策等;针对具体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项目等,分类制定靶向金融支持政策。
三是创新政策体系。针对现有科技创新实践中存在的痛点问题,加快完善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完善创新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成果转化以及加强协同创新等方面政策的梳理,加强政策效果调研和评价,提升创新治理能力。
四是其它配套政策。加强对武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政策及配套政策体系的研究,除《科创中心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外,还需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如科学城、科技园区建设,创新文化、生态环境、科普宣传等其它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条例。
注:本报告为2022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湖北争创“两个中心”建设任务和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编号2022EDA001)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汪秀婷 武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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