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区、高新园区、城市社区 三区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摘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我省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创新,不断推动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现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个,省级大学科技园7个,国家级高新区12个,高等院校数量130所,均位居中部第1。总体来看,我省不断加快三区融合发展,通过政策配套和创新高地建设,促进创新资源优势向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转化,全省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序推进,科技创新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推动成效明显,创新高地建设逐步转向共同缔造协同创新区的新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溢出,提升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发展质量,课题组对我省三区融合发展的做法与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对策作了深入了解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湖北三区融合发展的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政策配套,优化创新创业软环境
我省坚持创新发展战略,陆续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从科技创新的一般支撑政策,到明确提出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融合创新创业模式,鼓励高校与高新区、开发区等园区合作,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不断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有力推动了三区融合发展。
图1 湖北省三区融合配套政策演进示意图
(二)开启梯度推进,构建省域三区融合新格局
我省探索构建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多元化的区域创新实体。其中,大学科技园担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职能,是大学校区、高新园区、城市社区融合发展的关键形式。2021年7月,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恢复,我省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增至5家,随即启动了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2022年7月,公布第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7家,正式进入梯度推进阶段。
图2 湖北省各级大学科技园分布图
(三)立足优势学科,协同校区、园区创新创业
当前,主导大学科技园发展的高等院校综合实力强,代表了我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输出能力最高水平,能够立足自身优势学科,并面向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建设普遍能够兼顾校区创新能力培养,以创新创业学院、训练营、专项基金、成果中心等多种形式,协同校区、园区创新创业活动。
(四)探索多元模式,提升三区融合发展实效
我省三区融合探索在股权模式、空间模式、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多元探索,为后续三区融合大学科技园的推广建设提供了样本参照。其中,股权模式有高校绝对控股型、合资合作型、地方高新投资平台型三种模式;空间布局模式以异地建设模式和“园中园”模式为主;科技园运营根据园区功能,分为一般园区管理型和创业孵化型,根据协同高校结构差异,分为单一型和混合型。
表1 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模式情况表
类别 | 模式名称 | 模式特征 | 代表园区 |
股权模式 | 高校绝对控股型 |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绝对控股方 |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
合资合作型 |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高新平台为主要股东 | 武汉大学科技园、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和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 | |
地方高新投资平台型 | 地方高新投资平台作为控股方 |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 |
空间模式 | 异地建设模式 | 科技园另行择址建设,与大学校区存在明显空间距离 | 武汉大学科技园、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 |
“园中园”模式 | 大学科技园设立于高新园区内,内部分化不同功能区 |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产业基地、青创园、示范基地) | |
运营模式(功能) | 一般园区管理型 | 多种规模创业,以租赁物业管理为主 | 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等 |
创业孵化型 | 以中小微创新企业孵化为主 |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等 | |
运营模式(结构) | 单一型 | 融合高校对象高度集中于某一特定高校 |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之外的其它大学科技园 |
混合型 | 融合高校对象非特定,多所高校参与 |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
二、三区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园区定位不够清晰,管理机制束缚经营活力
促进创新产业化是大学科技园的核心功能。然而,当前多数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已转型为独立核算企业,且根据规定,高校原则上不再新办企业。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下,高校更关注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公司的赢亏情况,而非聚焦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其次,科技园运营主体转化为资产公司后,高校对其赋权赋能不足,导致科技园协调能力下降,依赖传统物业管理的收益机制单一,叠加园区经营团队固化、竞争不足的影响,造成园区建设目标偏离,创新产业化核心定位模糊,制约了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此外,科研人员参与创新产业激励不足,流动性不高,政策灵活性不高,人事职称管理适配制度不完善,制约了高校科技人才的成果转化积极性。
(二)园区社区关联松散,共同缔造“在地利益”不足
三区融合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主要依赖于大学校区—园区的创新产业化联系,以及园区—社区的要素空间联系。高校是多数大学科技园成立的主导方,高校与大学科技园关联形成的园区—校区关系,具有先天优势。然而,产业与高校的创新联系下降明显,2016—2020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上,对研究机构和高校支出合计占比由72.17%下降至41.62%。社区对高校和园区的工作逻辑和运转方式不熟悉,目前大多仅能为园区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三区融合主体地位处于缺位的状态。园区对社区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税收产出和就业拉动,其科技、文化资源对社区的溢出作用不明显,未与社区“共同缔造”形成根植社区的共治、共享机制,导致“在地利益”体现不足,成为三区融合的明显短板。
(三)梯度推进过缓,规划预留土地空间局促
我省三区融合所需的人才、知识、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不平衡,空间分布孤岛化、碎片化问题较突出,导致以大学科技园发展为代表的三区融合区域发展不平衡,省内梯度推进过缓。至2021年9月,湖北省130所高等院校中,武汉有83所,约占全省优质高等院校的70%,其他高水平大学数量不足的市、州创新生态短板明显。当前,我省三区融合实践处于探索期,大学科技园用地核批普遍较早,内部各类用地、功能设施的规划不够细化,居住、生活配套设施不足,园区用地与科技人才多样化、高水平设施需求不匹配。调研显示,我省大学科技园自有用地规模普遍在100亩左右,部分已建成园区不足80亩,用地用房入驻率趋于饱和。预留土地资源不足,限制了创新企业的壮大,造成园区内高新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业集聚受限,削弱了园区的总体竞争力。
(四)横向联系薄弱,共同缔造合力不足
社区在三区融合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不显著,地方政府引导三区融合主要在创立阶段。社区、地方政府的纽带作用不显著,造成高校之间、大学科技园区之间的横向共同缔造联系较弱,院校之间共同攻关、共享资源受限,科技园之间对创新管理的共治、共享合作不足。目前仅依靠全国层面“大学科技园联盟”的松散联系,无法满足由点及面的资源整合和经验推广。多数园区创新技术、人才等要素来源,仍依赖主导高校,与其它高校合作的开放度较低,横向联系薄弱。当前,我省大学科技园未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未形成深度互动的国际合作网络,对外籍人才入职、生活方面所需配套设施和服务条件储备不足,与国际化目标仍有明显差距。
三、深化三区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坚持创新产业化导向,加强全过程管理支撑
推进三区融合目标是实现“产业融入校区、服务融入社区、科技融入园区”。为实现创新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化,应坚持创新产业化导向的核心定位,加快以科技赋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强化科技型企业孵化职能,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需统筹全局发展,加强全过程管理支撑。
一是强化规划先行,根据我省推进三区融合工作的时序、空间安排,科学编制、调整大学科技园规划,提高园区用地规划的合理性,提高园区配套功能设施规划的精准度,明确产业功能空间、生活服务空间的详细划分。其次,应适时出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的实施细则或专门规定,弥补法规和支撑政策短板。依托校区园区、园区社区的融合机制建设,加快资源投入、利益分配、创新成果交易、人才激励等政策和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三区融合创新系统效率。二是严格大学科技园绩效考核,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和退出标准。
(二)缔造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构建协同创新链
加强校区园区的创新产业化联系,应加大对大学科技园赋权赋能,提升园区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支撑作用。提升高校的创新能力,协同园区建设与高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建设高校技术创新和转移服务体系,支持校内创新创业组织、技术转移服务等实体机构与大学科技园联动,缔造校区、园区共建、共治的协同创新链。
加强园区与社区要素空间联系,应完善社区对园区、创新企业和科技人才的综合服务支撑,依托社区扩大创新产品的试验田,构建社区层面与企业“点对点”,城区层面与园区“区对区”的协同格局。其次,应提升园区对社区经济溢出、技术溢出和教育文化溢出,缔造园区社区共治、共享的开放格局,实现“在地利益”的最大化。
(三)加快省域梯度推进,完善园区配套功能
坚持效率和公平兼顾的方针,要求加快三区融合省域梯度推进工作,完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省级大学科技园及其分园共同组成的大学科技园体系。应遵循分类分级原则,立足省域内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的综合评估,以具有科研优势和学科特色的高校为依托,以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科技园区、社区(城区)等多元主体为支撑,因地制宜,在股权结构、空间形式、运营方式等方面开展多元模式探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以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目标,着重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大学科技园以打造区域创新人才集聚中心,建设省域创新产业平台为目标。基于不同等级和行业性质的大学科技园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的差异化需求,应在园区规划中细化制订用地、配套设施的差异化标准,并在下一步认定和管理细则出台时明确用地和配套设施的指标区间。根据调研情况,建议将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用地标准调增至150—300亩,以缓解用地局促和功能配套设施不足的普遍问题,并对园区内及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功能混合布局。
(四)发挥模式示范作用,扩展园区外向联络
坚持示范引领,提升运营能力。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是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现已成为“国家A类大学科技园”“亚太孵化器三强”。其分期滚动开发、高校资产公司绝对控股、异地建设、“园中园”功能分区、多元化居住商业服务配套、园区智能管理系统“科创易”等做法,为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提供了先进样本。
应促进园区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积极探索三区融合定期会商、沟通咨询、教育合作、资源共享等机制。建议组建省级大学科技园联盟,试点构建三区融合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园区开放发展,应鼓励具备运营管理能力优势的高水平园区拓展设立同城分园、异地分园。推进高水平园区国际化战略,应主动融入全球大学科技园联合机构,加强与全球高水平园区的合作共建,完善与国际化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园区产业空间和生活配套设施。
注:本报告为2022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大学校区、高新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模式探索》(项目编号2022EDA029)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饶映雪 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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