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网 ||邮箱|计划管理|工作后台 |登录|注册

大学校区、高新园区、城市社区 三区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2023-03-28 14:51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摘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我省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创新,不断推动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现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个,省级大学科技园7个,国家级高新区12个,高等院校数量130所,均位居中部第1。总体来看,我省不断加快三区融合发展,通过政策配套和创新高地建设,促进创新资源优势向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转化,全省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序推进,科技创新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推动成效明显,创新高地建设逐步转向共同缔造协同创新区的新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溢出,提升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发展质量,课题组对我省三区融合发展的做法与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对策作了深入了解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湖北三区融合发展的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政策配套,优化创新创业软环境

我省坚持创新发展战略,陆续出台一系列务实举措,从科技创新的一般支撑政策,到明确提出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融合创新创业模式,鼓励高校与高新区、开发区等园区合作,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不断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有力推动了三区融合发展。

image.png

1 湖北省三区融合配套政策演进示意图

(二)开启梯度推进,构建省域三区融合新格局

我省探索构建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多元化的区域创新实体。其中,大学科技园担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职能,是大学校区、高新园区、城市社区融合发展的关键形式。20217月,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恢复,我省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增至5家,随即启动了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20227月,公布第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7家,正式进入梯度推进阶段

image.png

2 湖北省各级大学科技园分布图

(三)立足优势学科,协同校区、园区创新创业

当前,主导大学科技园发展的高等院校综合实力强,代表了我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输出能力最高水平,能够立足自身优势学科,并面向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建设普遍能够兼顾校区创新能力培养,以创新创业学院、训练营、专项基金、成果中心等多种形式,协同校区、园区创新创业活动。

(四)探索多元模式,提升三区融合发展实效

我省三区融合探索在股权模式、空间模式、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多元探索,为后续三区融合大学科技园的推广建设提供了样本参照。其中,股权模式有高校绝对控股型、合资合作型、地方高新投资平台型三种模式;空间布局模式以异地建设模式和“园中园”模式为主;科技园运营根据园区功能,分为一般园区管理型和创业孵化型,根据协同高校结构差异,分为单一型和混合型。

1 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模式情况表

类别

模式名称

模式特征

代表园区

股权模式

高校绝对控股型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绝对控股方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合资合作型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高新平台为主要股东

武汉大学科技园、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和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

地方高新投资平台型

地方高新投资平台作为控股方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空间模式

异地建设模式

科技园另行择址建设,与大学校区存在明显空间距离

武汉大学科技园、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

“园中园”模式

大学科技园设立于高新园区内,内部分化不同功能区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产业基地、青创园、示范基地)

运营模式(功能)

一般园区管理型

多种规模创业,以租赁物业管理为主

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等

创业孵化型

以中小微创新企业孵化为主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等

运营模式(结构)

单一型

融合高校对象高度集中于某一特定高校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之外的其它大学科技园

混合型

融合高校对象非特定,多所高校参与

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二、三区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园区定位不够清晰,管理机制束缚经营活力

促进创新产业化是大学科技园的核心功能。然而,当前多数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已转型为独立核算企业,且根据规定,高校原则上不再新办企业。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下,高校更关注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公司的赢亏情况,而非聚焦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其次,科技园运营主体转化为资产公司后,高校对其赋权赋能不足,导致科技园协调能力下降,依赖传统物业管理的收益机制单一,叠加园区经营团队固化、竞争不足的影响,造成园区建设目标偏离,创新产业化核心定位模糊,制约了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此外,科研人员参与创新产业激励不足,流动性不高,政策灵活性不高,人事职称管理适配制度不完善,制约了高校科技人才的成果转化积极性。

(二)园区社区关联松散,共同缔造“在地利益”不足

三区融合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主要依赖于大学校区—园区的创新产业化联系,以及园区—社区的要素空间联系。高校是多数大学科技园成立的主导方,高校与大学科技园关联形成的园区—校区关系,具有先天优势。然而,产业与高校的创新联系下降明显,20162020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上,对研究机构和高校支出合计占比由72.17%下降至41.62%。社区对高校和园区的工作逻辑和运转方式不熟悉,目前大多仅能为园区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三区融合主体地位处于缺位的状态。园区对社区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税收产出和就业拉动,其科技、文化资源对社区的溢出作用不明显,未与社区“共同缔造”形成根植社区的共治、共享机制,导致“在地利益”体现不足,成为三区融合的明显短板。

(三)梯度推进过缓,规划预留土地空间局促

我省三区融合所需的人才、知识、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不平衡,空间分布孤岛化、碎片化问题较突出,导致以大学科技园发展为代表的三区融合区域发展不平衡,省内梯度推进过缓。至20219月,湖北省130所高等院校中,武汉有83所,约占全省优质高等院校的70%,其他高水平大学数量不足的市、州创新生态短板明显。当前,我省三区融合实践处于探索期,大学科技园用地核批普遍较早,内部各类用地、功能设施的规划不够细化,居住、生活配套设施不足,园区用地与科技人才多样化、高水平设施需求不匹配。调研显示,我省大学科技园自有用地规模普遍在100亩左右,部分已建成园区不足80亩,用地用房入驻率趋于饱和。预留土地资源不足,限制了创新企业的壮大,造成园区内高新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业集聚受限,削弱了园区的总体竞争力。

(四)横向联系薄弱,共同缔造合力不足

社区在三区融合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不显著,地方政府引导三区融合主要在创立阶段。社区、地方政府的纽带作用不显著,造成高校之间、大学科技园区之间的横向共同缔造联系较弱,院校之间共同攻关、共享资源受限,科技园之间对创新管理的共治、共享合作不足。目前仅依靠全国层面“大学科技园联盟”的松散联系,无法满足由点及面的资源整合和经验推广。多数园区创新技术、人才等要素来源,仍依赖主导高校,与其它高校合作的开放度较低,横向联系薄弱。当前,我省大学科技园未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未形成深度互动的国际合作网络,对外籍人才入职、生活方面所需配套设施和服务条件储备不足,与国际化目标仍有明显差距。

三、深化三区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坚持创新产业化导向,加强全过程管理支撑

推进三区融合目标是实现“产业融入校区、服务融入社区、科技融入园区”。为实现创新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的转化,应坚持创新产业化导向的核心定位,加快以科技赋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强化科技型企业孵化职能,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需统筹全局发展,加强全过程管理支撑。

一是强化规划先行,根据我省推进三区融合工作的时序、空间安排,科学编制、调整大学科技园规划,提高园区用地规划的合理性,提高园区配套功能设施规划的精准度,明确产业功能空间、生活服务空间的详细划分。其次,应适时出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的实施细则或专门规定,弥补法规和支撑政策短板。依托校区园区、园区社区的融合机制建设,加快资源投入、利益分配、创新成果交易、人才激励等政策和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三区融合创新系统效率。二是严格大学科技园绩效考核,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和退出标准。

(二)缔造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构建协同创新链

加强校区园区的创新产业化联系,应加大对大学科技园赋权赋能,提升园区在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支撑作用。提升高校的创新能力,协同园区建设与高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建设高校技术创新和转移服务体系,支持校内创新创业组织、技术转移服务等实体机构与大学科技园联动,缔造校区、园区共建、共治的协同创新链。

加强园区与社区要素空间联系,应完善社区对园区、创新企业和科技人才的综合服务支撑,依托社区扩大创新产品的试验田,构建社区层面与企业“点对点”,城区层面与园区“区对区”的协同格局。其次,应提升园区对社区经济溢出、技术溢出和教育文化溢出,缔造园区社区共治、共享的开放格局,实现“在地利益”的最大化。

(三)加快省域梯度推进,完善园区配套功能

坚持效率和公平兼顾的方针,要求加快三区融合省域梯度推进工作,完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省级大学科技园及其分园共同组成的大学科技园体系。应遵循分类分级原则,立足省域内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的综合评估,以具有科研优势和学科特色的高校为依托,以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科技园区、社区(城区)等多元主体为支撑,因地制宜,在股权结构、空间形式、运营方式等方面开展多元模式探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以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目标,着重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大学科技园以打造区域创新人才集聚中心,建设省域创新产业平台为目标。基于不同等级和行业性质的大学科技园在用地、配套设施方面的差异化需求,应在园区规划中细化制订用地、配套设施的差异化标准,并在下一步认定和管理细则出台时明确用地和配套设施的指标区间。根据调研情况,建议将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用地标准调增至150300亩,以缓解用地局促和功能配套设施不足的普遍问题,并对园区内及周边土地进行合理的功能混合布局。

(四)发挥模式示范作用,扩展园区外向联络

坚持示范引领,提升运营能力。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是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现已成为“国家A类大学科技园”“亚太孵化器三强”。其分期滚动开发、高校资产公司绝对控股、异地建设、“园中园”功能分区、多元化居住商业服务配套、园区智能管理系统“科创易”等做法,为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提供了先进样本。

应促进园区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积极探索三区融合定期会商、沟通咨询、教育合作、资源共享等机制。建议组建省级大学科技园联盟,试点构建三区融合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园区开放发展,应鼓励具备运营管理能力优势的高水平园区拓展设立同城分园、异地分园。推进高水平园区国际化战略,应主动融入全球大学科技园联合机构,加强与全球高水平园区的合作共建,完善与国际化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园区产业空间和生活配套设施。

注:本报告为2022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大学校区、高新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模式探索》(项目编号2022EDA029)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饶映雪  中南民族大学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