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对策建议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普及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抓科技创新就必须抓科学普及。全域科普作为科普工作的具体抓手,旨在建立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为科普工作推进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方向。课题组通过梳理湖北省全域科普工作的建设成效与不足,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出强化科普联席会议制度“集成芯片”中的中枢优势;发挥政策条例“聚能引擎”的纲领作用;增强科普经费“资金护翼”的保障作用;激发科普队伍“人才护翼”的智慧活力;加大科普场馆“应用场景”的集成建设;挖掘科研科技“资源要素”的转换运用;鼓励科普作品“面向湖北”的创作创造;打造科普资源“走出引进”的合作机制等八条对策建议。
一、湖北省全域科普工作建设成效
(一)统筹协调的大科普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湖北省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等38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全面统筹全省科普工作,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多元互动、协调共赢的全域科普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创新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科普法规政策,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社会氛围持续营造。
(二)科学普及经费投入持续增长
从科学普及工作经费投入来看,“十三五”期间,湖北省科普经费投入年均增速7.71%,政府拨款占比从2016年79.21%提升至2020年的86.81%,其中2020年湖北省科普经费筹集总额为7.95亿元,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2(河南省排名第1,10.40亿元),其中政府拨款6.903亿元,但是2020年湖北省科普经费实际支出为8.69亿元,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1;从人均科普经费来看,2020年湖北省人均专项科普经费为3.18元(科普专项经费为1.81亿元,人口为0.57亿),在中部省份排名第1;从区域人均科普经费来看,全省有72个县(市、区)人均科普经费达到1元钱标准,13个县(市、区)人均科普经费超过2元钱。
(三)科学普及人员规模逐步扩大,人才优势突出
从科普工作队伍来看,湖北省科普从业者规模由2016年的8.83万人增长至2020年的10.12万人,其中专职科普人员1.69万人,兼职科普人员8.43万人,科普人员规模总量在中部省份排名第1。从科普人员学历或职称来看,拥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科普人员占科普人员总量的60%左右,遥遥领先于中部其他省份,科普人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才优势更加突出。
(四)科普创新活动活跃,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
通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等重大活动,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社区居民)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类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学素质提升活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显著。“十三五”时期,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9个百分点,指标排名全国第9位、中部省份第1。
(五)科学普及基础设施布局有序完善
目前全省已建成62座科技馆,展厅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湖北省科技新馆被列为湖北省十大惠民工程,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武汉市科技馆新馆,建筑面积增加4.5万平方米,建筑规模进入全国特大型科技馆行列,在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建有科学技术类博物馆34个,展厅面积12.64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科普(技)专用活动室总量3520个、农村科普(技)活动场地总量14776个、科普画廊6447个、科普宣传专用车74辆。湖北省的科技场馆数量在中部省份排名第1,科学技术类博物馆总量也略高于其他中部省份。湖北省基本已经构建起以科技馆体系为支撑,科普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的科普阵地。
二、湖北省全域科普工作建设的不足
(一)《科普法》贯彻落实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根据科普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由于条件限制,目前省级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在统筹协调全省科普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同时科普联席会议少数成员单位存在科普意识及工作认同感不强的现象,未将科普工作自觉融入部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二)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具体表现为:“科技发展是关键,科学普及是补充”的思想存在于当前创新发展过程中,“重科研、轻科普”的倾向长期存在于科学研究工作中,“重数字,轻质量;重活动,轻需求”导向存在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管理过程中。另一方面,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融合发展的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科学普及与科学技术政策融合的深度不够、主管部门的联合协力不够、协同运行主体缺位、考核机制不健全等。
(三)专项科普经费投入不足
从科普经费投入比例上看,2016—2020年科普经费投入占R&D经费总投入的比例别为:1.23%、1.09%、0.90%、1.08%、0.79%,呈逐年递减趋势,其中以2020年为例,湖北省R&D经费投入总额为1005.28亿元,其中科普经费投入仅有7.95亿元,不及R&D经费投入总额的1%;2016—2020年科普经费占湖北省一般公共预算科技经费总额的比例也呈下降趋势,分别为3.89%、2.76%、2.38%、2.86%、2.42%。总体来看,尽管“十三五”期间湖北省科普经费呈现增长趋势,但是科普经费占比却在逐年缩小。
从人均专项科普经费来看,2020年全国科普专项经费为58.82亿元,人均科普专项经费4.17元,湖北省科普人均专项经费3.18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如北京、广东和江苏的科普人均专项经费分别为34.36元、4.24元、4.68元。
(四)科普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从科普人员规模上看,尽管湖北省科普队伍规模总量在中部省份排名第1,但是科普从业者以兼职人员为主。以2020年为例,湖北省科普从业人员10.12万人,其中专职科普人员占科普从业人员总量16.77%,兼职科普人员是专职科普人员约7倍左右;同时专职科普创作人员882人,仅占专职科普人员的5.19%。
从科普专职人员的专业性上看,现在科普专职人员有一部分来单位改制后分岗分流人员以及部分制度性安排人员,人员知识老化、缺乏相关学科背景,高质量科普人才队伍比较匮乏。
(五)科技资源科普化程度不够
一方面,公益性科普资源的利用程度不高,科技资源科普化的社会责任感缺乏。2020年,湖北省有330个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开展科普活动向社会开放,但是开放深度不够;部分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等科技场所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科研人员开展科普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营利性科技企业或组织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科普产业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湖北省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对策建议
新时期,湖北推进全域科普工作以《科普法》为基本遵循,以《“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结合湖北省省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科普联席会议制度“集成芯片”的中枢优势,树立全域科普理念
充分发挥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在统筹和指导全省科普工作种的统筹协调功能,使其成为执行国家科普政策以及省级科普发展战略决策、规划、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组织。一是明确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统筹协调全省科普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责任,建立全省统一完善的科普发展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并实施常态化考核与监督。二是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和明确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主要职责、日常办事机构、工作制度要求,以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并以法定授权形式固定下来,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省科普工作。三是积极发挥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行业领域的引领带头作用,积极融入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各项事业当中去,建议增设行业主管单位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同时,要积极建立与科协、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调机制,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联动的科普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群团组织科普工作的行政监督。
(二)发挥政策条例“聚能引擎”的纲领作用,确立全域科普战略定位
推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深度协同发展的关键在于顶层设计。一是完善或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科普与科创法规政策的双向互嵌融合,提升科普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价值引领的战略定位。二是通过立法、行政、人大政监督明晰各行政主管部门、科协、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学校和科研机构、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科技工作者以及公民的科普责任,构筑全社会上下一盘棋的科普责任机制。三是合理设置科普工作指标,在提交区域(城市)经济、社会考核评选以及科技平台申报指标体系中的比重,并在先进科技工作者、科技进步奖评选及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申报中考虑设置合理的科普工作指标。
(三)增强科普经费“资金护翼”的保障作用,探索多元全域经费投入机制
科普经费是科普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一是通过立法、政策制定等手段,明确公益科普单位(组织)科普经费列支比例,保证科普资金来源,强化“科普社会责任”行政监督,建立科普经费通报制度;用于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建设、运营、管理的经费,必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城市文化建设或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预算。二是在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技项目研发中按照项目经费匹配不同比例的科普经费用于科研成果普及,在部分科研项目中设立科普任务,科普效益(知识传播或产品或服务)应作为项目结题考核参考内容之一;严格落实“科技资源科普化”规定,加强对科技项目科普经费的考核;推行科普立项“大科目概算制”“包干制”。三是鼓励企业或个人通过项目参与、捐赠、赞助等方式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四)夯实科普队伍“高素质高质量”的专业支撑,实施科普人才全域培养
建设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是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是提升科普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根据湖北省科普工作的目标,编制湖北省科普人才需求发展规划;推动建设科普人才大数据平台,建立涵盖科普创作、活动策划、决策咨询等各领域专业人才的科普专家库;培育一批科学创新与科学普及的“双科”专家;建立首席科学家科普团队;开辟科普人员职称、职级晋升专项通道。二是支持和培育网络科普队伍,分批次、分领域打造一批大科学家“科普网红”和群众“科普网红”,加强对网络科学内容的审核与把关,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甄别伪科学、批判反科学的网络宣传。三是大力扶持和培养科普创作队伍,充分利用湖北省科教资源优势,将大学生群体纳入科普创作队伍,开展大学生科普创作大赛,鼓励高校将其纳入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奖励范围;设立科普创作专项奖励基金以及科普研发计划基金等。四是鼓励开展科普理论与实践研究,通过科学家论坛、调研等多形式开展科普研究,建议在省科技厅《创新湖北》期刊中开设“科学家谈科普”专栏或刊登科普作品。
(五)加大科普场馆“应用场景”的集成建设,优化全域科普阵地布局
科普场馆是科普工作的主要阵地。一是鼓励企业或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科技馆、展示馆、科普基地等,在资金投入、信贷融资、用地指标、建设规划、营业收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二是加大专业性科普场馆的建设,比如工业科普场馆、农业科普场馆、现代服务业科普场馆、爱国主义红色教育科普场馆等。三是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加大信息科技在科普场馆的应用,利用信息场景技术提升公众沉浸式体验。
(六)挖掘科研科技“资源要素”的转换运用,推进全域资源科普开发
科技科研资源科普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科研科技设施资源科普化。鼓励新建科研设施一体考虑同步规划科普功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公益性组织开放科技创新场所或重大科研设备,建立公益性科普示范基地;在保密或安全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重点或新兴产业中的科技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将研发场所、生产车间、展示厅等科技创新场景逐步向社会开放;支持三区(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建立科普示范基地或打造科技成果展示区。二是科技产业科普化。利用武汉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平台优势,以及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资源,打造中部地区科普产业聚集地或集成中心;以三大都市圈为基础,打造科技资源科普化示范区、联盟;通过项目立项或奖励方式鼓励和支持营利性科技创新机构或企业将科技资源科普化或产业化;大力发展科普信息、数字、智能化产业。三是科技人才资源科普化。打造由科学家和科普专家组成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智囊团队;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推行百名科学家、科技工作者进三区开展科普活动。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功能科普化。利用高新区、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打造科创与科普融合功能区;建立科技成果科普转化平台。
(七)鼓励科普作品“面向湖北”的创作创造,营造全域科普创新创作氛围
科普作品创作是营造创新氛围的有效手段。一是围绕“四个面向”,采用“揭榜挂帅”“赛马争先”“定向委托”“特约创作”等方式,推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群众关心度比较高的前沿或新兴科技科普作品,并针对我省重点产业的技术成果推出一批原创性的科普作品,如“光芯屏端网”、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航空航天等;推出基础学科、应急类、国防类原创性科普作品。二是围绕省内各地区的产业、地域、学科等品牌特色开展湖北特色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地一品牌”、“一馆一特色”、“一产业一代表”。三是加大科普作品奖励力度,引导科普作品资源向脱贫地区、农村、革命老区倾斜。
(八)打造科普资源“走出引进”的合作机制,构建形成全域科普共享开放格局
实现全社会科普资源共享是科普工作的责任。一是依托湖北省高校或企业科技资源,加入或牵头创建国际性科普(技)组织;充分利用省内优秀留学生资源开展国际科普活动交流与共享;与国际以及港澳台联合开展青少年科普夏(冬)令营、科普乐园以及大学生科普论坛、展览等活动。二是依托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总体定位,充分发挥武汉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的平台优势,打造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地区科普资源聚集地,建立鄂湘赣科普资源共享的行业或区域联盟;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成渝区域科创中心,建立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的资源共享机制。三是积极发挥城市圈的功能,以武汉、襄阳、宜昌为核心开展跨地区的科普资源共享平台。
注:本报告为2022年度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22EDA031)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汪洪艳湖北理工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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