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专题

科技报告标准

2014-09-15 16:22 科技部

科学技术报告编写规则(GB/T 7713.3-2014)

科学技术报告编写规则主要是对科技报告的结构、构成要素以及编写、编排格式等进行规定,确保科技报告结构规范,段落清晰,简明易读,以及科技报告的基本信息项完整、准确、格式统一,便于统一收集和集中管理,也便于信息系统处理和用户检索查询。
    标准规定科技报告一般由前置部分、正文部分、结尾部分3部分组成。前置部分包括封面、题名页、辑要页、摘要、目次、插图与附表清单、符号和缩略语说明等要素。正文部分包括引言、主体、结论与建议、参考文献等要素;正文需自拟标题,按照技术论文写作思路,分章、节撰写。结尾部分包括附录、索引、封底等要素。标准还对科技报告的卷册编号、章节编号、图表及公式编号、页码等编排格式进行了规定。

科技报告编号规则(GB/T 15416-2014)

科技报告是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活动所产生的科技文献,涉及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人员、公众等多个主体、同时涉及科研活动全过程,因此一个项目(课题)会形成多篇科技报告,需要统一编号,以便于呈交、管理、检索和使用。科技报告编号分为基层编号和部门编号两种。
    科技报告基层编号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科技管理部门分配的项目(课题)编号和该项目在本承担单位产生的报告顺序号三部分构成。基层编号由项目(课题)科技报告撰写单位赋予。
    科技报告部门编号由科技管理部门代码和年代标识以及顺序号组成,部门代码采用GB/T 4657—2009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规定的3字符数字代码。部门编号由部门指定或委托的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赋予。

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 30534-2014)

制定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和标识标准是为了统一确定和标识科技报告保密等级及其受限范围,方便密级等级变更和解密,以促进科技报告的管理、交流和使用。
    本标准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兼顾现有科技计划项目保密相关规定,结合科技报告的特点确定保密等级及其代码。标准规定公开级科技报告用GK标识,限制级科技报告用XZ标识,秘密级科技报告用MM标识,机密级科技报告用JM标识,绝密级科技报告用UM标识。

科技报告元数据规范(GB/T 30535-2014)

元数据是用于管理数据的数据,即关于信息资源或数据的一种结构化的描述数据。主要用于各种类型信息资源(包括印本)的描述记录。科技报告元数据主要用于对科技报告的文献特征信息和项目来源基本信息进行描述、组织和管理,包括内容、载体、位置与获取方式、制作与利用方法以及项目信息等。科技报告元数据的主要作用是支持科技报告基本信息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存储、管理、定位、调用等功能,帮助用户检索、识别和确认所需要的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元数据元素包括题名、作者、作者单位、报告类型、密级、科技报告编号、摘要、关键词、分类号、计划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承担单位和完成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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