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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一五”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

湖北省“十一五”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

2007-09-17 15:08 湖北省科技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19-15791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13-09-23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鄂发〔2006〕8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鄂发〔2006〕12号)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步伐,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作为新时期农村科技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面向新农村建设的科技需求,大力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全面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总体目标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生物农业、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生物质能源开发、土壤改良、主要农作物高效种植、主要畜禽水产高效养殖等关键技术研发取得新突破。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推广普及和信息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应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产业发展、村镇建设、生态改善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无害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

  ――农村科技综合示范应用取得实效。建设一批新农村科技示范村、示范乡镇、示范县(市),使之成为我省科技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农民的科技意识和掌握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不断增强,整体科学素质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省农科院,整合、优化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农业科技力量,建设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并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从2007年开始,省政府每年为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投入3000万元,资助300个创新岗位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科优势,建设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提高农业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建设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农业技术工程化、产业化开发能力。

  2加强农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100家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鼓励农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引进优秀人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应用推广能力。

  3构建农业科技服务共享平台。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种质资源收藏、土壤质量检测、农药残留及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农业科技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检测体系,加快主要农产品监测、检测网络体系的技术升级。

  4积极推进南湖国家农业园区建设。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以华中农业大学、省市农科院、园区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园区创业孵化平台、农业精品市场、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区以及示范基地建设。

  (二)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促进行动。

  1加强动植物新品种选育技术研究。加快动植物分子标记辅助选择技术、聚合育种技术、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培育技术的研究,培育一批优质、多抗、高产、专用、高效的粮、棉、油、果、蔬、茶等作物新品种,一批优质、高效、抗逆的畜禽新品系,一批速生、优质、丰产、高抗的林木新品种,提高我省动植物品种的竞争力;加强含油量高、适应性广的油菜和高淀粉、高产量的红薯品种选育,为生物能源开发提供新品种支撑。

  2加强高效种养技术研究。组织开展作物量化精确栽培、轻简化栽培、立体多熟高效种植、农田旱地营养监测与诊断、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生产等种植技术和林果栽培技术的研究;推广畜禽饲养工艺、饲料配方、疾病防治、饲养环境调控与保护等技术和知识;选择我省名、特、优水产品种,开展繁育、不同水体高效养殖、病害预警与防治、配合饲料等技术研究。

  3加快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以粮食、油菜、水产、畜禽、魔芋和果蔬为主要对象,研究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开发相关的加工成套设备,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整体水平;以快速、高效检测为目标,研究开发食品中常见的真菌毒素快速检测技术与产品,促进食品安全生产。

  4积极推进农业高技术研究。组织开展作物重要抗性基因、动物疫苗与快速诊断试剂、新型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牛羊胚胎移植技术、高效经济作物组织培养快繁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生物质能源开发的技术攻关,加大对再生能源加工技术的研究,拓展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的种类。

  5推进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组织开展先进育秧技术、优质稻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稻田高效种养优化模式、轻简化栽培节本增效技术、水稻生产极端气温减灾技术、病虫害无公害治理技术、高寒山区地膜水稻增产技术、粮食作物新品种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科技攻关与集成示范,提高粮食单产,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生产效益。

  6推进农业机械化工程。大力推广水稻、小麦、油菜、果茶和蔬菜等作物生产与加工机械化技术,普及机械耕地、播种、植保、收割技术,突破机械插秧和机械烘干技术。通过机械化应用,大幅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7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农业科技转化成果项目库,依托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每年抓好5项左右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每年支持30-50项重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三)组织实施乡村环境建设科技支撑行动。

  1促进农村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开展农林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农村垃圾资源利用、清洁能源、环境治理和农民住宅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并推广秸秆等生物质资源的炭化、液化、气化利用和机械还田技术,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养护相结合,提高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

  2加强农村社区和集镇建设科技开发。围绕农村社区、集镇建设,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重点是以饮水安全、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利用为主的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技术,以节水节地节能、太阳能利用和风能利用为主的资源循环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以绿色节能建材、特色化民居、住宅开发建设标准为主的农村住宅建设技术,以村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为主的农村社区、集镇规划与建设技术。

  3加强农业生态技术研究开发。围绕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修复与治理,保障农业生态平衡;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农田保育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加快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可降解农膜等环保型农业生产资料的研究开发,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技术问题。加强现代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研究,建立生态农业技术体系;加强节水、节肥等高效农业技术和绿色无公害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进农村绿色生态家园建设。

  (四)组织实施县(市)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县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以服务“一主三化”、繁荣县域经济为目标,结合“富民强县”专项工程的实施,支持县(市)支柱、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县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县(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县(市)对接,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向更深层次发展,促进地方科技进步。

  2提升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能力。组织实施科技网络“村村通”工程,力争5年内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网络系统;加强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建设,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运营商,支持建设1000个乡镇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站、5000个村级科技信息服务点;充分发挥湖北星火科技网、农技110等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功能,加强资源集成和共享,促进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电话传呼、手机短信、专家现场服务等相结合,开发多功能、多用途的农业信息技术终端产品,满足农村科技信息服务需求。

  3加快多元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创办各类科技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技术指导、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等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加快农村技术市场的发展。

  4加大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和推广力度。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重点支持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融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活动;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中的带动作用,引导一大批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5推进革命老区和三峡库区科技进步。根据大别山老区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加快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科研院所对老区、库区的对口支援。

  (五)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提高科学素质行动。

  1继续推进星火学校和星火课堂建设,加强农村实用科技培训。按照科技部“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带头人”的要求,加强县(市)星火学校和星火课堂建设;继续实施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20万人次,推进科技进村入户。

  2加大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民转岗培训。通过技术、项目、资金扶持,加强农村乡土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的培养,重点培养1万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依托星火学校积极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完成1万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岗致富能力。

  3广泛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科技下乡,传播科技知识,推广实用技术,加强农村科技文化中心等科普基地建设;利用科技小报、广播电视及其他现代通讯手段,向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农村资源环境保护、健康生活、防灾减灾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民科学意识和科技水平,促使农民形成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六)组织实施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行动。

  1推进县(市)科技示范工程。按照示范县(市)技术创新规划,结合“富民强县”工程,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加大科技要素的综合集成和应用推广,促进县(市)特色、支柱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示范县(市)成为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典型。

  2实施乡镇科技示范工程。选择20个有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的乡镇,结合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科技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示范。通过科技项目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口服务等方式大力推进乡镇的科技创新,加强村镇建设技术开发与集成应用,促进乡镇经济建设发展。

  3实施百村综合科技示范工程。组织100个村开展以科技创新支撑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以科技知识武装、培养新型农民,以科技应用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示范。帮助示范村立足特色,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支持引导示范村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应用推广新技术,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村庄生态、村民生活环境特点,推广适用的住宅建设、环境治理、清洁家园及循环农业技术,促进生活环境的改善;针对农民职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致富本领,促进农民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把推进农村科技进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科技进步作为党政领导责任和县(市)科技进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健全机构、加强队伍、转变职能、提高能力的要求,提高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扭转县(市)科技工作总体薄弱的状况;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要求,制定并落实促进县(市)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

  (二)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增加农村科技投入。省科技三项经费、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要向农村科技工作倾斜。各市、州、县要严格按照鄂发〔2006〕8号文件要求安排科技三项费,加大对农村科技投入的力度,提高农村科技投入的比重。逐步增加并使用好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科技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引导金融、保险、风险投资进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探索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模式。根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将部分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其中,加大对农业科技基础条件的投入,逐步改善农业、农村科技持续发展的条件。

  (三)加强服务。科技部门、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按照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科技需求,加强农村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行业科技进步;要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扎实做好产学研结合、技术与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科技公共服务职能,抓好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科技政策、专利、信息、科普与科技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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