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网 ||邮箱|计划管理|工作后台 |登录|注册

2005年湖北省科技工作要点

2005年湖北省科技工作要点

2007-11-02 15:32 湖北省科技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19-15810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13-09-23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湖北省科技厅

  (2005年3月21日印发)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完成年,也是衔接“十一五”计划的基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2005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紧扭住科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个中心任务,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提高科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湖北的支撑能力。

  全省科技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左右,达到50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工贸收入比上年增长20%左右,达到120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00家以上,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40家;申请专利8500件;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70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0亿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高举自主创新的旗帜,切实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步伐。今年国家将召开全国科技大会,我们要认真调研我省推进自主创新的实情,总结我省的经验,树立取得实效的先进典型,提出我省下一阶段推进自主创新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开好全省科技大会。通过会议召开,在全省上下形成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在知识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条件平台、科技创业平台方面取得实质进展,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2、进一步加强基础科研基地建设。对现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进行整体规划,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装备先进、共建共享、流动开放、运行高效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基地。重点抓好国家光电实验室、生物安全P4实验室、植物基因研究中心等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地球空间信息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行列。新建8―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启动省级研究中心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基础研究基地的条件和资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积极引导和推动我省优势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竞争,争取取得一批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3、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共享。按照《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以信息网络为重点的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构建网络科研环境,促进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资源共享、自然科技资源的保存与利用,形成一个开放高效的科研保障体系。统筹以资源共享为核心的科技条件建设工作,完成科技条件资源的调查与研究,编制全省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规划,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及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的激励政策,引导和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良好局面。

  4、加快科技成果转移平台的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支持,重视发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行业工程技术中心和行业科技部门的作用,结合重大专项的实施,以加快创新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启动15个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引导和推动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加快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着眼创业需求,鼓励、促进孵化器的多样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孵化器的运行质量;继续择优扶持一批孵化器的公共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示范引导,组织开展省级创业中心的认证工作,做好孵化器的交流与培训;加强对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工作指导与支持。

  二、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6、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继续以光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电动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等产业为重点,着力抓好优势项目、重点企业、特色基地三个关键环节,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使其成为全省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积极促进高新区与高校的“双高对接”,引导各高新区突出招商引资重点,落实招商项目;加强高新区的功能建设,促进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与市场需求等方面的紧密结合,努力改善高新区发展环境;加强对高新区的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高新区考评;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战略,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产业链为主线,整合科技资源,统筹产业布局,建立健全以创新为目标的交流渗透和协同互动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快产业链延伸和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推进区域产业一体化,为把武汉城市圈建成全国经济增长第四极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7、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围绕新型工业化,以需求为导向,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对提升传统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难题,扶持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增强产业的竞争力。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配合科技部制造业信息化科技专项的实施,抓好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作。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尤其是装备制造业和传统产业,重点在制造业信息化应用软件方面加强示范推广应用。围绕磷矿、煤矸石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力量,加强攻关,推动形成优势产业。

  8、大力推进科技兴农。围绕全省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经济建设,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积极开展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着力抓好科技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项目的实施,开展四大技术的集成研究与示范,建成万亩核心区、300万亩辐射区,促进粮食单产大幅度提高。大力实施星火富民工程,推进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其增强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学普及,进一步抓好科技下乡工作;加强重大农业技术转化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的培育,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区域支柱产业的壮大;以加快科技、政策、市场信息进村入户为目标,加快农村信息化发展,带动农民致富。

  9、积极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加强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的科技研究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强水环境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电力环保等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环保产业。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树立社会公众的可持续发展观。

  10、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增强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按照科技部统一要求,认真开展2003―2004年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和市县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推动科技兴市、县工作。按照突出特色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对县市有特色、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带动作用大的优势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进步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显示度。抓好科技部科技工作示范县、试点县和全省县域技术创新示范县(市)工作,以点带面,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适当扩大试点示范范围。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11、深化科研机构改革。继续做好各项政策落实工作,推动企业化转制的开发类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建立公益类院所新型的管理制度和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方案,加强对公益类院所改革的支持,增强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

  12、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科技投资体制,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多元投入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进科技资源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探索建立科技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管理”,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强和改进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改革科技评价办法,注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13、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中心,加大对创新的投入,提高企业的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计划,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大力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与互动,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以共建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推动企业广泛建立创新战略联盟。

  14、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通过建立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开设网上技术市场等多种形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科技信息交易推广网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发展创业投资,鼓励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组建创业投资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促进创业资本的良性循环,为科技项目和科技企业提供产权交易和股权投融资服务。充分发挥科技孵化器的作用,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全方位服务。

  15、积极拓展科技对外合作渠道,提高科技对外开放水平。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需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尤其注重专利、专有技术及配套技术的引进,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中外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重点扩大和实施与欧盟、独联体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高技术合作层次和水平。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提高科技引资的规模和水平。

  四、加强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6、研究制定湖北省“十一五”及2020年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在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以人为本、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思想,全面完成湖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找准湖北科技发展的定位,确立新时期湖北科技发展的战略思想、目标和布局,凝练出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研究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提出相应的发展步骤和对策措施。组织规划专班,广泛吸收科技、经济等界别专家的意见和智慧,使规划的制定过程成为凝聚人心、统一思想、鼓舞士气的过程。

  17、狠抓政策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以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我省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等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工作,积极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结合湖北当前实际,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决定》两个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订案)》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

  18、以人为本,努力为科技人员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杰出人才基金和优秀创新群体支持计划等在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中的作用,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重点支持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一批高水平的优秀创新群体,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快培养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相对稳定、整体实力强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抓住当前已经出现的海外留学人员向国内回流的有利时机,依托重大项目和高新区,拓宽渠道,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的比较优势,吸引海外智力回归和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鄂创新创业。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让科技人员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身价值。认真做好湖北省科技奖的评奖工作,规范和改进奖励办法,继续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实行重奖,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激情,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新成果、尊重创新人才的良好氛围。

  19、大力加强科普和科技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和科协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动和组织有关社会力量,切实有效地推进科普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普场馆使用、科普经费到位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好全省科技活动周,不断提高全省公众的科学素养。创造条件,将科普纳入科技进步奖的评审范围,鼓励科普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科技宣传的力度。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科技管理系统自身建设

  20、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全省科技工作的的实际,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着眼点,探索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科技系统的具体体现,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目标,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1、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的政风建设。增强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科技人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全社会的创新活动服务。按照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廉政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水平和透明度,坚决杜绝科技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精神状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22、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行政能力建设。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湖北”的宏伟目标,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科技工作全面开展。加强科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加强宏观管理、营造创新环境、促进自主创新”主题实践活动,把加强宏观管理摆在科技部门工作的显著位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管理的水平。

附件:

 已阅 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