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北省科技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19-15811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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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3-09-2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2006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竞争力的中心环节,紧紧扭住科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个中心任务,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以中高技术为主导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技术体系,将湖北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自主创新高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2006年全省科技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左右,达到63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达到27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交货值比上年增长20%,达到6.1亿元;全省经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80家;专利申请量达到12000件;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65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5亿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
1、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大会精神落实。要把会议精神逐级传达贯彻到基层,使自主创新的方针深入人心,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任务落实到各行业,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地、各单位在研究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时,要充分体现这次会议的精神,结合国家《规划纲要》,使自主创新方针在“十一五”的各项工作中得以落实。要动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大会精神,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浓厚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认真筹备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省委、省政府定于今年5月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大会,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部署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科技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我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3、实施“五个一百工程”,引导和推动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在全省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培育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重点培育100家规模以上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高新技术企业,100家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示范企业,100家科技扶持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促进1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大力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与互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突出公共财政职能,建设五大公共科技平台。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发挥“政府小投入撬动市场大要素”的引导作用,重点构建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公共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一是建立健全知识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突出信息科学、生物技术等重点特色领域,建设面向国内外科学技术前沿的国家重点研究实验基地与设施。重点抓好光电国家实验室、国家植物基因研究中心等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地球空间信息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行列,新建8―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二是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平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一批行业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中间试验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促进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已建技术转移平台挂靠单位的科研院所或大学与企业或行会组织共建,开展以企业或行业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建立科技转化网络平台和网上技术市场。三是建立健全科技创业平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群。支持各地、尤其是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加强以创业服务中心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坚持综合型与专业型、特定对象型相结合,坚持政府资源与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坚持数量扩张与质量提高相结合。重视创业中心服务质量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和标准化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社会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多层次促进中小科技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四是建立健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完善平台建设协调体系和平台运行、共享机制。今年要重点建成科技图书文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软件开发测试、光电子产品开发测试四大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加强建设科技投融资平台,缓解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以国家开发银行投融资平台建设为契机,全面启动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加速调动社会资源向技术创新,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方向聚集,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
5、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持续创新能力。要以服从国家目标和地方产业需求为前提,以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相结合、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国家目标和地方需求相结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我省在光电信息、生物技术、材料科学等领域的特色和优势,重点选择若干领域和重点方向,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前沿,面向国家目标,集成优势力量,积极组织承接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争取国家创新资源,提升我省特色优势,使我省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战略高技术研究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有重要贡献的省份。同时,大力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需要,围绕信息、生物、材料、能源、资源与环境等重点领域,突出重大瓶颈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原创性基础研究成果和集成创新成果,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源泉。
6、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和专利战略,全面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杰出人才基金和优秀创新群体支持计划等在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中的作用,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重点支持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一批高水平的优秀创新群体,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快培养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优秀科技人才队伍。抓住当前已经出现的海外留学人员向国内回流的有利时机,依托重大项目和高新区,拓宽渠道,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的比较优势,吸引海外智力回归和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鄂创新创业。
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在关系产业竞争力的重点领域和未来发展的新兴领域,加强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抢占技术制高点。在全社会申请专利的数量有较大提高的前提下,大力提高企业申请专利的比重,大力提高发明专利在全部专利申请中的比重。坚持激励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三、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7、集中力量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全面落实《湖北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大幅度提升湖北省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抓紧启动实施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十一五”规划的21个重大科技专项。进一步突出重点,集成投入,做好项目组织、资金配置及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做好“十五”计划6个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后评估、结题验收和总结工作。
8、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光电子信息产业为重点,打造“武汉?中国光谷”品牌。继续推进光通信、激光、应用软件具有我省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使之做大做强。加强自主创新,研究开发在半导体照明、光伏能源、光存储、光显示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产业化。加快发展3G、软交换、NGN、信息安全、光纤到户的研发与产业化,注重集成创新,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加强光电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金属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进一步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技术及产业,以数控技术为重点,开发汽车电子、先进制造装备、工业自动化装置、关键汽车零部件,积极推进混合电动汽车产业化。
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战略,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产业链为主线,整合科技资源,统筹产业布局,建立健全以创新为目标的交流渗透和协同互动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快产业链延伸和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推进区域产业一体化。
9、以高新区为重要载体,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启动全省高新区考评工作,实现持续协调发展。组织高新区到全国先进高新区考察学习。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新建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启动高新区统借统还周转金项目。组织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调整项目管理方式,集中力量支持高新区。建立完善百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月报制度和高新区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修订完善《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高新区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培训和交流。
进一步突出武汉东湖高新区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辐射作用,不断促进特色高新技术产业聚集,着力形成以环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圈为主体、襄―十―随和宜―荆―荆高新技术产业带为两翼的”一主两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
10、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围绕新型工业化,以需求为导向,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对提升传统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难题,扶持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增强产业的竞争力。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配合科技部制造业信息化科技专项的实施,重点在汽车、化工等行业,加强制造业信息化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尤其是装备制造业和传统产业。围绕磷矿、高磷铁矿、煤矸石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力量,加强攻关,推动形成优势产业。
11、大力推进科技兴农。以增强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组织农业科技攻关,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提高湖北农业竞争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支撑。重点实施星火富民、粮食丰产、动植物品种育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大别山科技致富等五项工程,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水稻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的选育及产业化。加强重大农业技术转化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的培育,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区域支柱产业的壮大;积极开展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着力抓好科技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项目的实施,开展水稻优质、高产、高效、轻型、机械化栽培技术的集成研究与示范,建成万亩核心区、300万亩辐射区,形成若干以优良品种为基础的标准化栽培、科学化管理的高产栽培模式。认真总结和推广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和专家大垸工作的先进典型;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学普及力度,进一步抓好科技下乡工作,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大力推进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面向农村的中小企业和农民的科技、政策、市场信息服务,加快农村信息化发展,带动农民致富。
12、积极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加强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新药创制、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环境保护技术、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以及资源高效开采和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应用,大力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推广,积极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引导和培育文化体育等新兴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以建设和完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载体,加强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先进成熟技术的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社会公众的可持续发展观。
13、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增强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和县域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加快县(市)科技进步,强化县(市)科技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突出特色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对县市有特色、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带动作用大的优势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建立富民强县的长效机制,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四、优化科技发展环境,激发区域创新活力
14、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继续做好各项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企业化转制的开发类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公益类院所新型的管理制度,推动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以改革促发展,增强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
1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和产业化导向的科技管理机制。深化科技评价制度和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注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导向。探索建立新型创新模式与创新机制,以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创新为纽带,促进创新资源、创新主体跨所有制、跨机构、跨区域等,高效组织、集成创新,进一步发挥我省各类科技力量的作用,形成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合力,促进科技经济结合。
改革科技投资体制,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多元投入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进科技资源管理方式,积极推进重大项目招标,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完善以科研成果、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进行投资的政策措施,让切实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收益,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激情。
16、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通过建立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开设网上技术市场等多种形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科技信息交易推广网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发展创业投资,鼓励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组建创业投资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促进创业资本的良性循环,为科技项目和科技企业提供产权交易和股权投融资服务。充分发挥科技孵化器的作用,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全方位服务。
17、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需要,以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技术、资本、智力等的引进力度,推动国内外创新资源向湖北聚集,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促进产业技术能力的跃升。积极争取中外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重点扩大和实施与欧盟、独联体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高技术合作层次和水平。积极支持在鄂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及跨国公司联合建立研究中心和研究开发基地,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促进我省科研开发活动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与国际接轨。继续大力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以技术和实力抢滩海外市场,扩大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及产品出口。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提高科技引资的规模和水平。
18、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以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我省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等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工作,积极推动科技投入、财税优惠等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结合湖北当前实际,围绕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方向,研究制定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19、大力加强科普和科技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切实有效地推进科普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认真制定“十一五”科普规划。认真组织好全省科技活动周,不断提高全省公众的科学素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科技宣传的力度,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诚信大气、创新有为”的文化氛围。
五、加强科技管理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科技行政能力
20、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的政风建设。增强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科技人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全社会的创新活动服务。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廉政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水平和透明度,坚决杜绝科技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精神状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21、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行政能力建设。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湖北”的宏伟目标,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科技工作全面开展。加强科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加强宏观管理、营造创新环境、促进自主创新”主题实践活动,把加强宏观管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行政效能摆在科技部门工作的显著位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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