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19-15816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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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3-09-2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全省推进自主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经济主战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支撑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发展民生科技,着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完成“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达到1550亿元。全面实施五大专项科技行动计划,科技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新设创投基金规模10亿元以上;认真做好150家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支持50家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扶持科技创业企业200家,路线图企业100家,力争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上市材料。全省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700项。重点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基础研究创新团队15个;重点抓好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校(院)企共建研发中心发展;争取国家级创新基地1个。
一、全面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1.科学编制示范区发展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水平,从世界新科技革命趋势、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要求和东湖高新区的实际出发,突出优势与特色,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等,作出前瞻性、全局性的部署安排。
2.加快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集成创新资源优势,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光电子信息技术和产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促进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消费类电子等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推动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进一步优化升级,引导研发设计产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现代科技服务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深入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东湖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各单位的沟通,认真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发挥示范区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4.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自主创新产品培育。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力度,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6家左右。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一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争取我省更多的产品纳入国家政府采购产品范围。
5.组织实施百项重点高新技术产品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产品的推广,加快规模化、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重点推广嵌入式复合纺纱技术、太阳能―半导体照明等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示范。积极支持武汉市、襄樊市开展电动汽车示范运营,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
6.大力推进高新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以创建创新型园区为目标,全面部署高新区新一轮发展。推动实施高新区产业倍增计划。加快推动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企业等创新资源向高新区聚集,进一步支持高新区完善配套功能。支持襄樊高新区争创国家特色创新型科技园区,积极推动宜昌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加大对光通信网络和激光、先进制造、新材料等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推动特色产业基地集约化发展。今年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2―3家。
7.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抓好我省承担的数控机床、新药创制、转基因等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关键技术之间的系统集成和产品创新。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高端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积极推动我省具有一定研发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的重大、重点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好研发基础、市场前景广阔、支撑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部署一批未来有竞争性的高技术产业。
三、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8.全面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支持150家企业开展建设试点,帮助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创新体系,提升竞争能力,培育一批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并规范研发费用辅助帐目,帮助企业落实研发费用150%加计抵扣政策;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构建创新平台,组建创新团队,建立内部技术创新管理体系。今年省厅将集成1亿元资金,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分担企业创新成本。
9.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一是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链环节关键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以高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以引导院校科研工作与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对接为目标,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三是全面推进应用研究与产业需求的充分对接,根据不同企业需求提供分类优质的服务,建设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平台,面向大中型企业组建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面向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面向中小企业建立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四是以实现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扩散并提供产业公共信息、设备、测试等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为目的,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资源开放共享的服务网络系统。五是在企业设立“自主创新岗位”,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
10.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创新项目组织方式,尽快使基金项目在全省各县区落户,争取1-2个国家“路线图计划”产业集群示范区。二是突出企业培育,针对重点企业的管理、融资、技术创新等需求,组织动员社会服务网络,开展企业管理辅导、政策培训、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五大专项服务和上市后备企业成长工程。开展第二批重点企业成长路线图的编制工作,促进各类企业“上阶晋级”,力争重点企业申报上市有所突破。三是强化支撑,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在孵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培育,不断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训、投融资、专业技术服务三大能力,构建覆盖全省的科技创业孵化抚育和天使投资网络。
四、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民生科技进步
11.着力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示范基地建设内容,落实创新团队,完善创新规划,扎实地开展各项创新工作,推广示范新技术100项以上。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科技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重点开展饲料原料发酵剂、饲料添加剂、生物饲料、生物肥药等农资研究开发技术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能力培育。
12.进一步加强农业源头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按照竞争择优、长期稳定支持的原则,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确立创新团队,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不断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品种、新技术。今年重点开展水稻、油菜、棉花、淡水水产、奶牛、优质生猪等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小麦、柑橘病害及猪蓝耳病及禽流感等动植物病害防控,基因克隆、基因工程育苗等农业生物技术以及粮油、果蔬等农产品加工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13.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业的支持,引导科技人员通过在基层务实地创新创业来提供科技服务。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面向产业化、服务专业化”的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的新模式,加强远程诊断、示范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等方面建设。
14.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对生物医药品种创新和新药品种孵化的支持,支持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发展和武汉生物技术研究建设,进一步完善生物医药的创新体系,推动武汉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国家各类生物医药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继续支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和生物医药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
15.大力发展民生科技。继续加强人口与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医学临床研究中心建设。在资源环保与节能减排领域安排和支持水体污染监测等一批技术起点较高、市场规模较大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继续支持磷资源综合开发及副产品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和苎麻、黄姜清洁生产技术的攻关。建立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的协调推进体制、专家支撑体系和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建的规划指导和科技示范工作。
五、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16.加强重点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使更多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通过资金和政策引导,依托大学、科研机构和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发挥其学科、专业、人才和实验条件等方面的优势,按照机构相对独立、人才自由流动、科技资源共享的模式,新建或争取省部共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和企业重点实验室,争取进入国家创新体系,提升湖北省原始创新能力,并引导其更有效地为湖北经济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作用。
17.进一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实验动物生产供应体系建设,完成豚鼠、家兔以及实验猕猴平台建设。完成国家实验动物行政审批工作平台建设。加强科技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资源建设、功能系统开发、平台服务推广工作。深入开展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协作共用服务,完善平台在“8+1”城市圈服务机制,提高共享平台服务的水平和范围。推进湖北省作物种质资源信息与实物共享平台建设。
18.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充分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基地建设,加强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与积聚。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要引导高校以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问题为重点,努力取得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的成果。积极推动“创新团队”和引才引智等人才培养计划的衔接配套,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定向、连续、跟踪支持。继续实施“杰青计划”。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深入地方服务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六、加强市县科技工作,夯实科技工作基础
29.建立和完善地方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制。强化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科技创新目标责任,将科技创新的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加强对地方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的考评,组织发布年度市州县科技进步白皮书。
20.加强省市县科技工作的协调联动。建立和推动省科技厅与市州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就全省规划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商定联合推进办法。引导和促进优势科技资源为市县和基层创新服务,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集成联动,抓出一批重大项目。
21.加强市科技管理部门自身建设。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保障市县管理机构和人员,改善基层科技工作条件。加强对市县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科技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市县科技局工作考评,完善考评机制,加大激励力度。
七、加强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22.研究制定湖北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规划专班,广泛吸收科技、经济等界别专家的意见和智慧,找准湖北科技发展的定位,确立新阶段湖北科技发展的战略思想、目标和总体部署,凝练出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应用示范工程,提出相应的发展步骤和对策措施。
23.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大力实施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一是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信贷的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建立科技管理部门与银行的合作机制,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各级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券商、管理咨询机构等相互联系的机制,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积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市建设。二是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加快创业投资发展。成立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发起设立6―7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和天使基金,加快创业投资主体培育。促进创业投资机构与科技型企业的对接,搭建省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与我省科技型企业进行信息交流、项目洽谈、投融资需求对接的平台,争取科技部与省政府联合举办“中国创业投资中部论坛”。积极发挥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的作用。三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力度。支持科技管理部门积极探索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方式。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服务湖北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关系。继续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走出去”。发挥我省农业科技优势,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走出去,扩大走出去产业链。实施科技兴贸计划,促进高新技术及产品出口。引导国际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l―2个对外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探索服务重点产业开展国际合作的新模式。
25.狠抓政策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以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和国发[2009]9号、鄂发[2009]20号文件为重点,主动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积极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结合湖北当前实际,认真研究适应新形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26.大力加强科普和科技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切实有效地推进科普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认真组织好全省科技活动周,不断提高全省公众的科学素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科技宣传的力度,大力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科技管理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
27.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树立大科技理念,注重加强科技创新的资源布局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与多部门多单位的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创新,努力在科技资源整合、强化企业主体、加速成果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有效途径。
28.探索科技管理工作的科学方法。积极推进“研发管理”向“创新管理”转变:从主要支持技术创新的上游环节(研发)转为建立面向技术创新上、中、下游全过程的支持服务体系;从注重公共资金的分配转向充分发挥财政有限资源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组织和引导社会创新资源向产业一线聚集;从主要关注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开发转向着力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从关注微观项目的技术体系转向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更加重视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环境营造。
29.加强科技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优化和规范从指南、申请、评审、立项、进展管理、验收到跟踪的项目全周期管理流程;改进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优化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做好R&D资源清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0.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抓好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与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作用,着力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大力推进六型机关建设,做好创新型机关试点工作。注重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热忱服务基层,倾心服务社会,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机关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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