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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

2014-03-17 11:25 湖北省科技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19-15819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14-03-17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14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工作总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统揽科技工作全局,着力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创新湖北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1.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采取前资助方式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公益类和共性技术类技术创新,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创新平台、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采取目标奖励方式支持基层科技工作条件与能力建设和孵化器建设项目。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科技中介服务。改革省自然科学基金分配方式,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好人才资源服务科技创业。

  2.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集科技信息服务、技术转移对接、科技投融资、网上技术交易等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体系,加快建成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向经营专业化、功能投行化、收益股份化、信誉品牌化方向发展,重点建设1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受让转化科技成果,按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收入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完善省级科技奖励制度,引导技术开发类项目在本省实施应用转化。力争2014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500亿元。

  3.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进一步扩大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设立省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支持创投机构与省内国家高新区和市州共同出资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支持省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各地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孵化器等建立合作机制,探索设立风险资金池、担保保证金池,启动建立“湖北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统还平台”和“湖北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担保平台”。

  4.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常年受理各类科技项目建议,吸纳企业参与项目评审。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制度,立项前开展资金预算评审和绩效目标评审,开展项目验收审计,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申报、推荐、受理、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流程网络化、自动化、程序化,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可监控可追溯。

  5.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调查报告评价制度。实施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创新湖北”建设进程的监测与评价、市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监测与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启动建立省级科技报告制度。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6.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中集成技术创新的资源和条件,依托行业领军企业,构建支撑我省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突出激光、智能制造装备两大重点产业链,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实施突破,加快开发一批新产品。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深入推进东湖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建设,组织做好“十城千辆”、“十城万盏”等国家示范项目的实施。

  7.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畜禽和粮食生产加工两大重点产业链,加快构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种业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病虫害(疫病)防治、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新型农业机械技术与装备等方面的农业源头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完善网络平台和运行服务机制,研发一批实用、易用的涉农科技信息服务产品,重点选取一批市县区开展示范推广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

  8.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围绕磷化工产业链,加快构建支撑民生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医药新品种研发,组织实施一批生物医药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启动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推广工程。推进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和道地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围绕污染控制和水资源保护利用、优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约能源与清洁生产等方面开展一批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完善全省医学诊疗技术的创新基地建设,推进服务人口健康的技术创新与示范。加强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科技强警等领域的技术支撑工作。培育和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9.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完善和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承载创业、对接资源的功能,动员集成全省仪器、平台、人才、技术、资金等各类创新资源服务科技创业一线,系统性优化科技创业的条件与环境,力争全省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达到2000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800家。启动“湖北省3A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工作,支持孵化器自建或共建面向在孵企业的专业技术平台,建设开通“湖北省科技创业服务热线”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线服务网络平台。继续实施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行动。

  三、打造区域创新龙头,引领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10.加快高新区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创新驱动示范园区建设”,提升园区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园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突出东湖示范区的龙头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襄阳、宜昌、孝感、荆门等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随州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省级高新区。 

  11.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布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结盟发展。支持以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荆州华中农高区和荆门“中国农谷”为核心的“江汉平原国家高新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集成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及现代农业成果,以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小城镇建设,力争实现特色产业明显聚集、创新体系基本完善、服务配套齐全。 

  12.加快推进市县科技进步与创新。以打造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深入推进襄阳、宜昌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启动“湖北省创新型市县”建设试点。完善全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完善厅市(县)会商工作机制,集成省地科技资源,推动地方科技创新。继续推进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连片山区科技扶贫开发和龙凤、柴湖、小池等重点地区的科技发展。认真实施市县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专项,加大对市县科技局的支持。

  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发展水平

  13.提升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完善覆盖优势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建设,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调动高校科技人才主动贴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鼓励和支持面向重点产业的竞争前技术研究,完善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产业化的创新链建设。

  14.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我省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产业链,以解决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要力量,鼓励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积极参与,一个重点产业建设一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形成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工作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协作网,开放全省10万元以上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使用。省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免费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提供在线查询、检索、全文下载等服务。加快推进我省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与产业化工作。

  15.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争一批人才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万人计划”。进一步加大省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和创新群体的支持力度,构建创新人才队伍的梯次培养体系。推动有较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中青年创新人才的快速成长。

  16.扩大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和积极引导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向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链聚集,大力引进国际前沿技术、全球高端人才、世界知名科技企业和国际研发机构,针对关键环节,面向共性技术,实施科技合作项目。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发挥绿色光电、卫星产业等国际创新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建设一批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培育一批省级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打造国际科技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中外合作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国际技术转移。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开展技术创新。

  17.加强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带动高新技术企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建设湖北省专利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与资本的紧密融合;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及维权援助体系,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积极争取首批知识产权法院落户武汉,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提升科技管理工作的成效

  18.加强科技管理系统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争做好干部”活动,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基层科技管理系统工作条件,加强基层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全面提升市县科技局的工作能力。

  19.切实改进科技管理系统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持反对“四风”,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话风、事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提升科技系统服务科技人员、服务科技企业和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与水平。

  20.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

     附件: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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