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科技厅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19-15820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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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5-03-0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省科技厅领导班子牢固树立“竞进”思想和“有为”意识,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湖北”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着力提高班子履职能力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落实中央、省委决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省科技厅领导班子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2014年,厅党组先后开展了9次中心组学习,厅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其他厅领导分别在4期“科技大讲堂”活动中为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焦裕禄,争做好干部”、“书香机关·践行梦想”、“市场大学”、“干部讲堂”、“长江讲坛”等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三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更加自觉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2.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决策水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根据我厅党组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分设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科技厅《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行政议事规则》,坚持重大决策咨询和征求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使各项决策真正建立在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上。在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时,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性,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3.加强宏观战略思维,牢牢把握全省科技事业发展方向。按照省委“增强战略定力,保持竞进状态”要求,准确把握当前科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加强谋划,组织开展12项专题研究,制发《湖北省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湖北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2015-2017)》,对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推动出台《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及5项配套实施细则,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机制等进行突破性改革,有力激发了科技创新创业活力,使湖北创新发展政策环境位居全国前列,得到鸿忠书记和科技部王志刚书记多次表扬,全国十几个省份来我厅学习考察;务实创建国家创新型省份,制定《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实施方案》,推进将“创新湖北”建设纳入创新型国家建设总体战略布局,得到国家科技部充分认可;制定《省科技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谋划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和30项具体改革举措;牵头组织全省“联高新、促创新”活动,在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推进会上,作为9家先进单位之一作书面发言,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
二、奋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迸发。
1.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迸发。推进落实《省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及5项配套实施细则,加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投入1000万元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着力培育武汉点线科技、中科光谷等13家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有效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政策实施以来,省内高校院所出台相关细则30余项,新创办企业243家,转化科研成果853项。全省全年登记重大科技成果1778项、登记技术合同2152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6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44.3%、43.6%。我省改革举措在全国引起重大反响并产生示范效应,8月26日,央视《新闻联播》以“湖北下放处置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题,聚焦湖北科技成果转化新政。11月,科技部正式批准在鄂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使我省在全国布局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
2.资源开发共享和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年新建2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7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2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初步形成了各类平台分工合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通过双向补贴方式,引导各类科学仪器设备加入共享协作网,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积极使用入网仪器,极大地增强了共享服务能力,减少了科学仪器的重复购置,降低了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成本,全省168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研发测试补贴970多万元。2014年,全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新增入网仪器设备4928台(套),达到7244台(套),开放服务超过30万小时,首次开放检测事项30000余条;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查询量达到260多万人次,下载量达到320多万篇。
3.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多管齐下,创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启动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通过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分配方式,将设备、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全面引入孵化器,重点提升孵化器面向在孵企业的服务能力。设立省级“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扶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省级与各地财政联合出资,发起设立了一批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发起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全年组织召开投融资对接会5场,争取国家创投阶段参股资金4.3亿元,带动社会资金发起设立各类创投基金5只,实现创投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8.1亿元。2014年,全省省级以上孵化器新增在孵科技型企业达到2478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大幅提升,达到2700家,实现了两年翻番,总数跃居中部第一。
4.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较快优质增长,创新驱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集中全厅50%以上财政科技资金,系统支持激光、智能装备制造、磷化工、畜禽、粮食生产加工等5条重点产业链联动创新发展,全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计划92项,突破100多项核心关键技术,使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大力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推进各级高新区协同创新发展,东湖示范区在全国高新区的综合排名上升至第3位。2014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累计完成增加值4451亿元,同比增长14.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前三季度,23家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208.12亿元,同比增长25.31%,占全省的76.2%。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反对“四风”,狠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一是坚持开门整改,面向一线整改。先后采取问卷调查、上门走访、集体座谈等形式,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近200条,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同志亲自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群众关注与需求。在全省17个市州组织开展“科技政策企业行”宣讲培训活动22场,培训人员8000多人,帮助企业知晓和掌握科技政策。加大对基层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面覆盖100%的市县。针对群众反映的科技项目申报和科研资金分配的问题,严格按照“竞争分配、绩效优先”的原则,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绩效目标评审等方式,规范使用专项资金,2014年省科技厅项目资金100%实现竞争性分配;全面启用了科技计划综合业务平台,实现科技项目申报、推荐、受理、评审、立项等全流程网络化管理,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监控、可追溯;从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提升机关形象;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普通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聚焦反对“四风”,开展专项整改。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要求,抓文风改会风,对外发文数量大幅减少,会议经费支出下降30%;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修订公务接待、会议、差旅、出国等制度,拍卖8辆超编小车,“三公经费”下降34%,其中:公务用车经费、公务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33.32%、31.76%、57.07%;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12人退出企业和社团兼(任)职岗位;先后组织12次明察暗访,并进行通报。三是健全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整改成果制度化,修订完善了《领导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三短一简一俭”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办法》、《出国、出境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四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湖北省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办法》等立法工作;及时对科技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清理,确保全省科技法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时效性;组织法律知识大讲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五是深入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狠抓综治工作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农村网格化建设,改进和规范信访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实现了建设平安机关、和谐机关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我厅《整改方案》中确定的14个方面74项任务,以及省委明确要求由我厅牵头负责的1项联动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但是,由于法律制度、配套政策、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原因,一些长期整改项目和探索创新项目的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效果不够明显:一是在推动公车改革,规范公车管理的同时,没有同步协调解决部门用车需求之间,导致工作出行不便问题。二是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方面的效果还不理想,部分政策落实力度还不够。三是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今后,厅领导班子将加强履行职责,切实当好表率,继续下大力气转变作风,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具体措施,着力带出单位的好作风、好风气。
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惩防腐败工作体系
厅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分工进行相应调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位一体”,在直属单位和各级基层党支部落实纪检委员,进一步健全惩防腐败工作体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和“力度统一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并完善《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省科技厅系统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财政性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廉政教育日、洪山监狱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对新任和轮岗处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评审全程向媒体和公众开放,科技奖励采取“三评审四公示”。加强执纪问责,对2名违纪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处理信访举报11件,谈话提醒5人次,函询2人次。向全省科技工作者发出《共建廉洁科技倡议书》,通过15家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着力建设阳光科技、廉洁科技。
对照“新常态”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省的科技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科技成果转化不够、科技企业数量偏少、创新创业环境不够优化、科技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有关精神的学习,深刻认识和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以改革创新统揽科技工作全局,坚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务实性、积极性、协调性、规则性,着力将科技创新落实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企业培育上,为经济提质升级增效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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