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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

2017-03-01 09:36 湖北省科技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19-15823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17-03-01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科技工作会议有关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科技工作,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局要求,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一项建设、三大工程”为重点,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为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技支撑。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1.完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梳理国家和我省近年出台的科技法规与创新政策,以“科技十条”、“新九条”、《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探索建立年度科技法规政策实施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暂行办法》要求,出台实施细则,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2.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面向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会同市县统筹推进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优化布局,形成定位清晰、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平台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对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完善和提升技术创新平台创新能力。

  3.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实施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引导更多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和引导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服务机构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机构,引导孵化机构提升企业培育能力。完善技术市场运行机制,培育壮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

  4.完善科技项目管理体系。围绕“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年度重大科技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验收评价相对独立和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开展省市县科技资源配置联动试点工作。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和项目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管理。推进和完善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5.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顶层设计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快“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前端化、国际化”发展。扩大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重点支持省内孵化器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实施“手拉手创投走进孵化器”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早期投资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国家引导基金支持,鼓励市州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基地),推动贷款风险补偿或投贷保联动等创新示范工作,加快建设湖北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技术与资本深度融合。

  二、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提升科技创新创业能力

  6.深入实施科技创业与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引导政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创投机构、大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化主体充分利用各种场地资源,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继续扩大规模,延长孵化链条,完善服务体系。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引导孵化器建设基础性、共享性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对孵化器专业技术平台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费用给予补贴。完善“3A科技企业孵化器”考评体系,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强化孵化器金融服务能力培训,优化孵化器管理人员队伍。2017年,全省力争新增国家级孵化器3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0家,新增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30家,全省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创业企业数递增100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总量突破4800家。

  7.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加强对全省科技成果资源的精细化分类和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精准定位,改进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分解、定期督导、月度报告和考核评比机制,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共同组织推动1000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扩散和转化应用,重点抓好50项首次商业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落实科技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要求,争取开展科技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和襄阳、宜昌分中心建设,主动对接国家科技成果交易系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补贴,重点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力争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50亿元。

  8.深入实施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推进工程实施“全覆盖”,省科技厅全体干部职工100%完成5门课程学习和考试;市、州、县科技局干部职工100%参与学习,每年至少完成2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推进工程实施“沉下去”,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服务发展,突出问题导向,面向基层一线,不定期组织开展务虚研讨、现场交流、专题学习、能力竞赛等活动,推进全省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共同思考解决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全局的共性关键问题,以及全省科技系统自身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工程实施“走出去”,分期分批组织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业务骨干赴先进省市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先进省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创业企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三、强化科技支撑引领,增强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9.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把解决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摆在突出的位置,力争攻克一批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拓展产业链条,带动钢铁、汽车、纺织、化工等传统产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产品竞争力;重点跟踪支持信息光电子、智能制造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钢铁材料、新能源汽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地球空间信息等重大领域,促进核心关键技术与产业发展融合,力争取得一批产业化新成果,培育若干战略性产业。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6100亿元。

  10.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现代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开展动植物新品种、农业种养、疫病防控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围绕粮食、水产、畜禽等产业,在主要农作物育种、农产品加工等环节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研发具有超前性、实用性先进生产技术、产品及装备。面向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整合农业领域优势科技资源,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做好省级农村信息化平台优化完善和功能拓展,探索信息化与基层农村科技服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等工作抓手的有机结合,探索社交化、互动化、融合化的农业信息化服务新模式,形成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新体系。

  11.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围绕生物医药、生物制造和医疗器械产业关键技术需求,推进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和重大产品创新和产业化。组织开展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特色资源清洁生产等方面技术创新。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开展人口健康、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创新,加快医疗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发和临床应用。围绕特色矿产资源(钒、磷、硒、卤水及其他资源)开发利用,研发一批技术水平高、技术集成度高的特色资源高效开发与利用技术。开展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应用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

  12.着力抓好创新园区建设。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增强示范区引领示范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襄阳、宜昌、孝感、荆门、随州、仙桃等国家高新区建设区域创新高地,支持咸宁、黄冈、黄石、潜江等地创建国家高新区,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创建省级高新区。力争高新区产业总规模突破3万亿元。争取荆州省级农高区升格为国家级农高区,加快湖北江汉平原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中国农谷”建设。积极支持有条件地区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培育和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四、夯实创新发展基础,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13.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鄂布局。着力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重点实验室产出更多、更高水平的成果,聚集形成一支梯次分明高水平的人才团队,为成果转化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技术源泉。继续推进基础研究和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探索基础研究经费竞争性分配与持续稳定支持相协调的新机制。

  14.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力度。组织做好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及我省级重点人才计划、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湖北省百人计划(企业类)、湖北省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申报与遴选工作。充分发挥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的种子和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强对35岁以下科技新人和杰出青年创新群体的培养支持,引导和鼓励省内科技人员积极争取国家基础研究项目。

  15.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拓展和巩固合作渠道,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提升湖北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技术转移,支持省内科技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和科技示范区,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同步探索面向省内科技园区、优势产业集群与世界先进园区、集群的合作共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中国(湖北)自由贸易区建设、武汉城市圈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要求,实施湖北科技“走出去”战略,推动智能装备、北斗导航、传统医药和现代农业等先进实用技术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出。积极参与实施国家战略性国际科技合作重点专项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开展联合研究开发和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强化对外科技合作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主办或承办重大国家科技交流或展览活动,大力营造湖北对外科技合作良好氛围。

  16.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科技创新任务。湖北是创新资源输入大省,争取更多国家创新资源,是加快创新湖北建设的重要途径。今年是“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国家创新资源配置的关键一年,全省科技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对接科技部2017年工作部署,主动寻找工作创新的切入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超前谋划布局重点工作,实现部省市县四级科技工作同频共振,争取承担国家科技创新任务,集成更多国家创新资源落户湖北。

  17.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建设国家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充分发挥东湖高新区的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动武汉、襄阳、宜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推进荆门、黄冈等具备条件的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组织做好武汉城市圈科技协作、两圈一带创新体系、鄂西民族专项、科技援疆援藏援青等专项工作。

  18.大力支持市县科技创新。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发展重心下移、工作下沉,加大对县市企业技术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县市科技创新创业,推动实施《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大“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加快推进“星创天地”建设,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组织开展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实施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专项,加大对县域科技工作引导力度。贯彻落实科技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县域科技工作的指导。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

  19.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的支撑作用,积极实施《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主导产业,大力推广应用依托当地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深入推进秦巴山、大别山、武陵山、幕阜山四大连片特困地区科技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做好郧西县区域结对帮扶和驻点村精准扶贫工作,推进龙凤、柴湖、小池地区科技发展。

  五、加强科技系统自身建设

  20.切实改进科技管理系统作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管系统必须管作风,继续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履职尽责接受监督检查成果,促进全省科技系统树形象、有作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守底线,提升境界,做合格的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持反对“四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三抓一促”、“三短一简一俭”和“三难整治”活动,防止不正之风在全省科技系统发生反弹。认真做好科技系统综治、信访、安全生产、政务值守等工作。

  21.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各项规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廉洁行政,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推进惩防腐败体系落实,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科技计划、科技奖励、审批认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打造“廉洁科技”。

  22.加强科技宣传工作,营造创新创业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国家、省科技重大政策,加强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典型企业的宣传,讲好湖北创新故事。进一步密切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联动,不断丰富和拓展宣传渠道,唱响创新驱动发展主旋律,引导形成全社会崇尚创新、重视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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