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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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有助于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健全“以需定研、供需对接、用户主体、风险共担”的创新模式,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2024年陆续出台了《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年)》(鄂政办发〔2024〕25号)、《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24〕39号),要求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提出每年新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不少于20家,到2026年实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的建设目标。2025年1月6日,忠林书记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强调,要做强概念验证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场景创新促进中心、科创企业孵化中心、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五大支撑”。
省科技厅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重点借鉴江苏、陕西、深圳、杭州等省市的先进做法,研究起草了《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了厅内各处室、驻厅纪检组、各市州及有关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审查。
二、总体考虑
一是顶层设计,统筹布局。根据奋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要求,主动布局建设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积极打造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二是需求导向,聚焦关键。围绕“51020”现代产业体系,聚焦“61020”全链条攻关形成的重大技术突破和标志性产品,重点对新兴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
三是资源整合,协同创新。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各领域创新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创新资源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和产业协同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是创新机制,释放活力。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释放省概念验证中心的创新发展活力。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0条,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平台定位。提出省概念验证中心是聚集成果转化要素、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新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
二是细化职责任务。提出省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履行建设和运行的主体责任;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省概念验证中心的培育建设、审核推荐和监督管理;省科技厅负责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
三是规范认定流程。提出“以建促批、市建省批”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真实性审核、提交推荐建议名单,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予以认定。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提出概念验证中心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总结本年度制度建设、资金使用、验证服务等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认定管理全过程进行诚信监督。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提出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省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给予经费补助,支持建设标杆示范机构,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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