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加强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根据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科技伦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层面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加强科技活动伦理监管等方面作了一系列顶层设计。特别是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应加强科技伦理监管,监管全面覆盖指南编制、审批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2023年9月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对科技伦理审查的基本程序、标准、条件等提出统一要求,为各地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科技计划项目伦理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起草过程、思路及主要内容
(一)起草过程。为做好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对省内外相关情况的调研摸底,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反映的情况和需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科技部等部门的文件精神,借鉴兄弟省市科技计划伦理监管的先进经验做法,面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科研单位、厅系统以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思路。起草过程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贯穿全流程。将科技伦理要求贯穿指南编制、申报评审、项目实施、验收评估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二是聚焦关键点。在科技计划项目伦理监管中融入风险评估、初步审查、专家复核、跟踪审查、应急审查等伦理审查关键流程及要求,并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及程序。三是着力夯责任。压实项目承担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审查监管中的第一主体责任,并对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履职作出明确要求,保障科技伦理审查合规、透明、可追溯。
(三)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有十个部分。第一部分:加强项目指南编制的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强调项目指南编制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与伦理准则要求,切实防控科技伦理风险。第二部分:规范项目申报评审阶段科技伦理审查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及立项评审阶段的科技伦理审查程序,并对多个单位合作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的伦理审查要求予以明确。第三部分:明确合作开展项目科技伦理审查流程,对涉及多个单位合作开展的以及国际合作研究的项目审查流程和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第四部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科技伦理监管,对科技伦理承诺、跟踪审查等工作要求作出规定。第五部分:开展项目验收科技伦理评估,对项目验收时的科技伦理审查监管作出要求。第六部分:健全科技伦理应急审查机制,要求各科研单位明确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项目应急审查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第七部分:落实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要求,明确各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及纳入清单管理的项目登记备案要求。第八部分:加快科技伦理专家库建设,强调健全覆盖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湖北省科技伦理专家库,支撑科技伦理监管工作。第九部分:压实科技伦理审查主体责任,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主体责任。第十部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调对纳入清单管理的新兴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审核并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力度。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