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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2023034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20230343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08 16:30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3-24546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3-08-22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助力农业产业强省”的提案收悉。提案从四方面提出了解决的建议,非常中肯。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早于2006年即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并一直致力于高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在资金支持方面。通过连续十七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围绕粮、棉、油、果、蔬、林、茶、菌、魔芋、畜、禽、水产等12大产业,目前已组织实施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近300项,投入农转专项资金超1亿元。并争取国家农转资金超1.6亿元。2019年,我省制定《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启动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认定的108家科创基地,目前共获得财政资助资金6400万元,108家科创基地共组建118个产学研合作创新团队,共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95个,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52个。同时,还通过国家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创新引导项目、技术创新科技精准扶贫专项及揭榜制科技等项目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支持。

在制度保障方面,我省接连出台《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多项促进成果转化的措施办法,并在2021年出台的《湖北加速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中重点指出“推进科技创新,核心是人才,基础在平台,关键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优化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健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链布局,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和整体服务能力。在2022年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7号)中指出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二、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

按照面向需求、集中资源、培育优势、支撑产业化的思路,采取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方式,优化配置创新要素,通过推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设置企业自主创新岗位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从组织上、制度上将农业企业的需求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提供的科技服务进行对接,国家涉农科技申报课题与农业企业需求衔接,推进国家重点科研计划向农业企业需求倾斜,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

目前,我省已建成农业农村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9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3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7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1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4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9家、省级星创天地298家;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108家;高新技术企业744家,有力支撑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

我们将依托湖北技术交易所建设国家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立技术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以企业需求及利益保障为导向,采取市场化评估、技术需求公开招标等方式筛选科技成果和服务,将产业共性关键问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支持,形成科技成果产出高质量转化机制。

三、关于“以利益保障为导向,理顺农业科技成果主体动力机制”的建议

为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我省围绕高校及科研院所人、财、物的管理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先后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60号,简称“科技十条”)、《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号,简称“新九条”)以及《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

“科技十条”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政策、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等四方面进行了突破性改革。“新九条”重点针对高校、科研院所提出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重点政策:改革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管理方式、提高科研人员科研劳务收入比重、实行部分职称评定与服务企业挂钩。2017年10月出台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法规政策,充分吸纳了我省“科技十条”、“新九条”的主要做法,基本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三权改革”和收益分配问题,成效明显。

建议中提到“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下连接农民,对上承担实施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我省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制度、项目、人才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引导龙头企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树立典型示范。围绕产业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十三五”以来,围绕龙头企业发展,在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中安排1亿多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体制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农业公益性特点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域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围绕农业发展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以地方企业、合作社为依托,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四、关于“以实践评价为中心,重构基层农技人员运行机制”的建议

我省一直重视科研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为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基层科技人才。一是建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近五年全省累计培训2万多名县乡农技人员,成为扎根农村的科技推广“种子”。二是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自2012年起,共选派6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目前在服务期内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12738名);自2014年起,共选派“三区”科技人才4355名(覆盖全省33个贫困县),到基层一线开展业务指导、技术攻关、技术咨询和人才培养。三是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大赛,2023年举办的首届大赛共吸引全省千余个项目报名,获奖的前30项实用技术总资助金额达1000万元,激发了湖北广大农村科研人员、农技人员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四是自2020年起,持续组织“荆楚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线上技术直播,目前共邀请45名科技人员围绕种植养殖技术、加工技术、农机装备应用、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技术,根据农时节气开展直播授课,近59341人次在线参训,对农业生产及基层农技人员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科技人才向产业一线流动,深入实施“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科技副职’、博士服务团”等项目,引导科技人才向农业农村集聚;支持承担农业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对全省各县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创二代开展培训;鼓励部分高校建立“人才驿站’,为涉农企业和基层服务的农技人员提供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服务;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推进基层科研人员、农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积极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和运营,打造“绿色渠道”和“一站式服务”的标准,为基层科研人员和农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空间场所和必要配套服务。

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鞭策,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拓展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继续推动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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