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网 ||邮箱|计划管理|工作后台 |登录|注册

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2023037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2023037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08 16:43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3-24554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3-08-15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律保障,助力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的提案收悉。提案围绕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强调加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律保障,提出“尽快修订出台《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建议措施,对改进完善我们的工作有重要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科技创新法规制定实施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不断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将科技创新改革实践中诸多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文,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制度保障体系,为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科技强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目前,全省现有科技领域法规10件,其中,省科技厅起草实施的7件,包括《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2件综合性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4件专项性法规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件政府规章。

为推动科技创新法规落地见效,省科技厅加强常态化宣传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网上直播、制作微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推进科技法规进企业园区、进高校院所。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及其配套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围绕财税金融、企业培育、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等重点内容,推动相关法规条文落实落细。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法治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建设,2022年,湖北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排名全国第8,获批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三次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执法检查组来鄂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时,对我省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

省科技厅提前谋划,积极争取,推动《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同时,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深入企业、高校院所进行调研座谈,研究吸纳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省政协专项监督提出加强科技创新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科技强省建设进展及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条例(修订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经厅党组会研究,于2023年2月27日向省政府报送《条例(修订草案)》。7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草案)》;7月25-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条例(修订草案)》共11章、78条,在原有8章54条的基础上,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对法规框架和内容作出部分调整,新增“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监督管理”三章,将“企业技术进步”章名修改为“企业科技创新”。在研究起草《条例(修订草案)》过程中,省科技厅充分吸纳提案的有关意见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

在加强科研机构建设方面。一是依法赋予科研机构科研自主权,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应当建立现代院所制度,可以向国内外招聘院(所)长。二是统筹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重要领域原始创新能力。三是支持发展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明确其职责任务、支持举措。

在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方面。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投入。规定建立完善财政稳定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投入的比重。二是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三是引导全社会科技投入。规定建立财政拨款、企业投入、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科学技术投入体系,推动全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持续稳定增长,逐步提高全省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

在突出引领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科研攻关协调机制,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二是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事关全省经济和安全的重点领域,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系统布局科技重大项目。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政策激励和机制创新,强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府采购支持,鼓励支持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探索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探索推行国有科技成果无形资产单列管理制度。

在优化科研管理制度方面。一是简化科技计划过程管理,规定减少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结果互通互认。二是改进科研经费使用,规定下放预算调剂权,探索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管理,扩大创新主体对科研经费的自主管理权,横向委托项目经费可以自主确定使用范围、标准和分配方式。三是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建设,完善科研管理基础性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法规政策,持续完善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激活创新要素,为加快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坚实保障。近期,将按照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的审议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提出修改草案二审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815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