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3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7164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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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9-02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贵单位提出《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综合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意见答复如下。
提案对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对于我们下一步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科技强省,突出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将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抓创新的突破口和发力点,加快推进建设一批功能合理、特色鲜明、运营高效的新型研发机构,有力支撑了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已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477家,位居全国前列。主要做法包括:
(一)明确建设标准,优化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供给。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指南》《关于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湖北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指引》等政策,明确了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五类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目标定位、备案条件、管理支持方式等建设标准,新增“双一流”建设经费安排和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将高校推进成果转化、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情况纳入分配考核因素。
(二)勇于改革创新,探索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模式。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中实行分类管理,其中,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院+运营公司”的运行机制试点,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委托运营公司运营,运营公司由研究院、专家团队和管理团队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合作组建,最大限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由最初院士专家团队牵头组建转向由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三)推动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研发机构支撑能力。我省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作为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关键突破口,采取点对点的方式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搭建市州政府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沟通平台,发挥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中试、检验检测和认证、科技创业孵化作用,撬动校、地、企三方在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的贯通融合。实施“百校联千企”行动,组织全省百所高校及院系,与上千家规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共同开展校企校地联合攻关。
(四)实行绩效管理,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质量。我省通过构建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运行绩效评价,确定不超过15%的绩效评价优秀比例,促进全省新型研发机构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支持,对资金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省级科技创新项目的参考依据。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调研,定期深入基层,做好新型研发机构跟踪评估,直面问题,精准施策,切实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扶持和服务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人才培养。遴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在人才集聚、编制使用、职称评定、项目管理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聚焦承担重大攻关任务、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类别人才,推动制定地方标准体系,健全分类评价机制。实施共性关键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协同攻关及高端人才联合培养,推动平台、项目、资源等要素互联互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北高质量发展急需,指导、支持高校加强与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学科专业调整,强化专业型人才培养。
(二)凝聚政策合力。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改革发展,建设高校教学科研综合平台,支持高校布局或参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推动科技与发改、教育、人才等部门联合出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文件,形成支持合力。推进武汉国家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创中心互促共建,强化政策措施协同一致,着力探索一条以人才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成果转化为目标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路径。
(三)完善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切实强化后补助支持力度。对于符合“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重30%以上,研发人员占机构总人数40%以上,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30%以上”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优先纳入项目储备;探索“负面清单”机制,赋予新型研发机构更大的管理自主权。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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