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3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7197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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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激励高职高专高层次人才申报科研项目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湖北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对湖北省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构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的科技计划体系,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综合省教育厅意见,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优化体系布局,多元化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省科技厅坚持以“人才为核心,平台为基础,项目为纽带,资金为引导”建立多元化资源统筹配置机制,设置“基础研究计划、技术创新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区域科技创新计划”五大类科技计划,按照“统筹资源、切块管理、引导投入”原则,统筹资金、人才、平台、项目、政策和服务等各类科技创新资源,采取统分结合、抓大放小、适当调节的机制,实现任务与资源适配,责任与权力统一,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明确支持重点,不断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鼓励和支持高职高专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基础研究计划和科技创新人才类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立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原始创新,推动自由探索与应用导向有机结合,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以成果质量、绩效、贡献作为人才认定评价的导向,大力培养战略科技人才后备力量、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构筑科技创新人才领先优势。
(三)下放评审权,鼓励高职高专院校人才自由探索。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职业院校科研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因地制宜根据办学实际和专业特点开展科研,积极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和攻关。在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中,将项目评审权下放到学校,不再集中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只对项目进行规范性复核。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放宽条件,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效果导向,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重点突出、相互协同、运行高效的科技计划体系。注重点面结合,推进资源配置由区域过度集中向相对平衡转变,由相对分散向聚焦重点转变,不断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二)统筹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省科技厅将持续组织科技人才服务企业联合专项,支持企业“出资挂榜”,推动人才、产业、项目、资金等要素多元对接,形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省教育厅将鼓励高职院校结合办学特色,开展校企联合研发,支持高职院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共同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服务学校“双高”建设和特色发展。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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