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630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7217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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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9-11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高校院所和中小企业产学研发展的建议》(第20240630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湖北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我厅会同省科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对提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湖北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科技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一)优化顶层设计,产学研合作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强化产学研法治保障。修订实施《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专设企业科技创新专章,提出要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开展协同创新或者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二是优化成果转化制度设计。2024年5月印发实施《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明确提出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许可双方可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三是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实施《湖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和成果转化热情。目前已完成武汉、宜昌、黄冈、十堰等10个地市州26家省属高校院所、医院等单位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备案。
(二)创新评价导向,产学研合作质效显著提升
一是创新科技人才评价导向。出台实施《湖北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将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价值与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体现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在职称评审时给予倾斜。二是科学开展应用型科研项目考核。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全面落地,评审论证注重对项目可行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明确提出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不把论文作为评审论证的依据和考核指标,不要求在申报书、任务书等材料中填报论文发表情况。三是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考核指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的要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200%在税前摊销。四是优化专利统计指标。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到提高质量转变,2035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截至2023年12月,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56534件,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9.7件,同比增长26.74%。
(三)搭建平台场景,产学研协同创新加速推进
一是搭建科创供应链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在全国率先建设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从“政府立题”转变为“企业出题”,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探索创新投入风险政企共担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目前,科技供应链线上平台入驻企业超3.2万家,发布需求总数达到1.4万项,促成3200余项项目成功对接。常态化开展“轻骑兵行动”,促进技术成果对接,2023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00亿元。二是组织实施科技人才服务企业专项,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组织实施科技人才服务企业专项,重点支持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才带领团队到产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科技咨询、成果转化等服务,2023年组织100名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将武汉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与武汉市外企业创新资源充分融合。实施“百校联千企”行动,组织全省百所高校与上千家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和研发团队,开展横向合作项目2.05万个,服务湖北项目1.26万项,共建校企研发团队1300余个。三是搭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形成关键技术攻关合力。支持张清杰院士、刘买利院士等专家领衔建设产业创新联合体,截至2023年底已成立21家省级联合体,聚集高端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539人,涉及成员单位136家,着重对技术攻关难度大、产业协同需求高、产品经济效益好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湖北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强化产学研合作要素保障,凝聚科技创新合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果。
一是加快三类平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加快技术交易体系完善构建、继续推动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有效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谋划推动离岸创新中心建设,链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外创新资源,形成国内国外、线上线下、离岸在岸协调联动的创新链供应链。
二是优化三项创新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省市科协及各类科研中介机构作用,进一步优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产出考核、科研专项考核和科技人才评价指标,完善以科技成果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取得实效。
三是加快推动职务成果赋权改革。加快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建立形成科技成果尽职免错清单。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指导试点单位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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