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5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7236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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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9-1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科技服务业示范基地,提升科技服务效能的建议》(第20240852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科技服务业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您提到的宝贵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牵头的工作专班,会同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等单位对提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意见进行了深度梳理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全省科技服务业质量和能力稳步提升。
(一)加速集聚区建设,科技服务业标杆基地加速崛起。一是加快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省高新区提档升级、提质增效。2024年1月至5月,全省12家国家高新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9279.73亿元,同比增长6.49%,黄石大冶湖高新区、仙桃高新区、随州高新区、宜昌高新区、黄冈高新区在2023年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中进位显著,上升位次均在9名及以上。二是支持武汉市申报科创金融试验区。在圆满完成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试点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武汉市以东湖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申创新一轮科创金融试验区。目前,《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已修改完善,提请省政府审定后,报送国务院。三是推动科技保险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创新试点,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在创新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推广及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的风险,升级科技保险产品体系。目前,建筑工程、环保装备、软件应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保险创新产品相继落地,其中,环保装备责任险、植物新品种侵权险均为全国首单。
(二)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壮大。一是改革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研发投入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企业自筹配套经费占项目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上半年共计安排科技项目648项,资金达到5.62亿元。二是深入推进省级科技创新券工作,统筹安排科技创新券资金,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额的30%部分给予补助,支持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一季度兑付科技创新券3316.87万元,在最高30%兑付比例下,带动了超过5倍兑付金额的研发投入。三是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助力高新企业科技研发,安排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部分给予4%-6%的补助,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第一批共核查1038家高新技术企业,预计986家获财政补贴,合计补贴21630万元。
(三)创新科技服务模式,科技服务业能级不断提升。一是加速壮大科创企业群体。启动实施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计划,深入开展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科技企业孵化“沃壤行动”,创新推出“企业创新积分贷”“科保贷”“高新贷”等信贷产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保险等特色保险险种,科技服务创新群体持续壮大。2023年培育科创“新物种”企业1054家,光庭信息、天源环保等7家科创“新物种”企业成功上市。二是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组织调度17个技术合同登记处、180个技术合同登记站系统开展合同登记,在宜昌、襄阳、黄冈、恩施和潜江等地举办5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共计400余人参会,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上半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883.5亿元。三是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新组建的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认缴出资,支持长江产业集团牵头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湖北省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主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目前,该基金正面向社会公开募资设立参股子基金,将吸引各类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来鄂投资兴业。
(四)加强要素融通支撑,科技服务业生态持续优化。一是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创新发展。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作用,推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区块链试点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已被中国证监会列入全国第一批9个试点之一,首批568家企业入板培育,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挂牌展示、股权融资、孵化培育平台。二是完善机制高位推动。2023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湖北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鼓励部分地市州成立科创中心,引进高校院所及科研机构入驻。2023年12月8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入选全国首批10家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三是强化技术经纪人和产业人才培养。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计划、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探索开展技术经纪人学历教育,支持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探索举办技术经纪人大赛,对排名前200的经纪人给予激励。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湖北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科技管理服务、创新服务和产业服务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才支撑。将科技服务人才纳入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依托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开展技术经纪专业和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定,畅通技术转移和科学普及人才职称晋升渠道。依托行业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是进一步构建信息平台。持续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构建省市区协同联动服务体系,分类挖掘有效技术需求,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加快建设在岸、离岸基金。持续实施企业积分制。用好“荆楚融担码”“鄂融通”及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等平台,构建以科技融资担保为切入点的科技金融服务场景。
三是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进一步推动引导示范。重点推动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服务业试点,加快集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力培育新兴业态,建立以创业服务业为特色,带动全省、辐射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科技服务业产业体系,逐步形成科技服务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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