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91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4-37239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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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4-09-13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第20240912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针对您提到的宝贵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牵头的工作专班,会同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提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意见进行了深度梳理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进展及成效
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生态,努力发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法治保障,不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一是强化法制保障。加强成果转化立法支撑,修订实施《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专设成果转化相关内容;综合运用信息公示、重点监管名录、行政约谈、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侵权知识产权案件违法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出台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5月印发实施《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三是开展职务成果赋权改革。出台实施《湖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和成果转化热情。
(二)加速金融供给,持续厚植科创企业成果转化沃土。一是强化科创资本供给。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湖北省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主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设立科技创新券资金,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额的30%部分给予补助,支持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部分给予4%-6%的补助,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二是深入实施科技企业积分制。落实《湖北省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地市风险补偿、省级奖补等措施,深入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制应用,12家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上线36种金融产品,累计向3000余家企业发放科技贷款近300亿元,金融支持成果转化的精准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提升“鄂融通”服务企业质效。深化“鄂融通”平台运用,协调科创企业高效对接银行、政府引导基金、国企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金融资源,促进成果转化。截至目前“鄂融通”已向入驻机构提供数据调用服务1449万次,融资总金额超7432.9亿元。
(三)加快平台构筑,加速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质效。一是打造湖北省产学研用创新服务平台。创新使用成果转化淘宝模式,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科惠网,联合服务机构、专家团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综合、国际化服务。目前科惠网已成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数据总量突破40TB,科技成果超17万项,需求突破2万余项,各类产业技术专家2.6万余人,累计访问量突破1600万人次。近五年,湖北技术交易所累计挂牌151项,摘牌102项,成交金额1.5亿元。二是加快建设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围绕产业技术供需对接,打造“三网一包”,建设离岸、在岸创新中心,建立“技术需求挖掘、线上线下对接、项目实施落地、配套政策跟进”的运行模式,累计挖掘企业需求561项,着力构建互动创新网络,为企业提供持续创新动力。三是积极搭建成果转化对接平台。采取“以赛代评”与“现场路演”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紧密对接。承办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专场活动,举办湖北省医工交叉创新大会暨首届医疗器械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常态化开展“轻骑兵行动”,2023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00亿元。
(四)探索产学研路径,不断赋能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一是强化技术经纪人培养。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计划、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探索开展技术经纪人学历教育,支持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探索举办技术经纪人大赛,对排名前200的经纪人给予激励。二是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改革发展。主动对接产业创新和发展需求,在将高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新增“双一流”建设经费安排和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分配因素,2023年拟增设的70%的本科专业为服务湖北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和“51020”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进一步优化高校考核体系与学科专业结构。三是加速推动高校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连续两年实施“百校联千企”行动,举办“轻骑兵行动”暨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大赛等多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供需对接,2023年高校共开展服务湖北横向合作项目12662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湖北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全要素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职务成果赋权改革。加快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建立形成科技成果尽职免错清单。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指导试点单位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
二是加快构建成果转化金融平台。持续推进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构建省市区协同联动服务体系,分类挖掘有效技术需求,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加快建设在岸、离岸基金。持续实施企业积分制,用好“荆楚融担码”“鄂融通”及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等平台,构建以科技融资担保为切入点的科技金融服务场景。
三是加快优化产业创新平台布局。启动大力推动中试熟化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提升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能力。以企业为主体结合产业实际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引导和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落地,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区。
四是加快建设成果转化人才队伍。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轻骑兵”行动,深入实施技术转移机构培育计划、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设,支持高校加强与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学科专业调整,加大对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培养更多创新人才。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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