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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76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765号建议的答复

2025-07-30 16:20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5-32837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5-07-28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湖北省改性工程塑料创新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荆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荆州市建设重点实验室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科技厅结合荆州市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先后支持荆州参与建设若干重点实验室,包括全国重点实验室1家(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重点实验室5家(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油气地球化学与环境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南方复杂页岩油气地质与开发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香辛园艺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今年上半年,按要求支持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承担科研项目2项,共计给予361万元经费支持。

二、关于支持建设湖北省改性工程塑料创新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的建议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主要任务是围绕解决学科发展前沿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科学问题,面向我省优势学科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为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奠定基础。根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规〔2022〕7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须符合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规划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战略需求,有清晰的发展定位、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和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在省内能引领同类学科发展,拥有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建有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学研融通发展的配套政策机制。依托单位须稳定支持实验室开展工作,在物理空间、人员聘用、科研任务、科研投入、条件配置、成果转化、专有政策等方面给予实验室必要保障。省科技厅每年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部分重点领域,按程序择优开展认定工作。前期,省科技厅已与湖北合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对接,就创建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指导。

建议湖北合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科技大学对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以筹促建”工作思路,聚焦所处领域进行需求分析、问题凝练,高质量编制建设方案,科学设置研究方向,创新体制机制,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加快产出高质量成果,不断提升建设成效,在人才队伍、科研条件、创新能力、体制机制等方面全面夯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按程序推进省重点实验室创建工作。省科技厅将持续加强服务对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做好创建工作。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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