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21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39155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8-19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助力科研人员‘轻装’钻研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我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前期试点实施情况
2022年7月,为探索实施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的通知》(鄂科技发资〔2022〕18号),自2022年起,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人才类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依托湖北实验室开展的省级科研项目中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包干制”试点以“基于信任、尊重规律、激励导向、减负放权”为基本原则,赋予我省科研单位和科研负责人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攻坚克难。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规范资金管理,鄂科技发资〔2022〕18号文件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诺制”“负面清单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责任主体”等规定,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经费管理和结余结转经费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自2022年试点工作以来(2022年至2024年),全省累计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项目共4692个,经费3.43亿元。其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344个,经费29970万元;科技人才类项目73个,经费1760万元;软科学项目275项,经费2520万元。2025年3-5月,我们组织开展了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情况调查问卷,抽样调查了1086个项目团队。调查表明,科研人员对“包干制”政策认知度高,93.92%了解试点工作政策;依托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较好,91.71%的单位制定了“包干制”相关规定;科研经费“松绑”效果明显,89.87%认为预算编制简化、93.46%认为经费使用效率提高、91.34%对经费使用自主权满意、86.19%认为创新积极性得到调动、92.63%支持进一步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
二、进一步扩大“包干制+负面清单”实施范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我省也明确将“包干制+负面清单”科研管理体系改革纳入2025年重点任务。为此,我们在总结分析前期“包干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订。新的规定进一步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细化“负面清单”,并对经费管理全过程、各方责任等保障制度措施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
一是扩大实施范围。实施范围由原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人才类、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依托湖北实验室开展的省级科研项目,扩大至依托国家实验室开展的省级科研项目,以及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不超过50万元(含)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
二是细化“负面清单”。经费使用“负面清单”从原来的5项扩充至10项,划清“红线”“禁区”,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操作性。同时,结合工作实践,对“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各类支出”进行细化,明确划定经费不能开支的具体内容,便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看得懂、易实施。
三是完善包干管理过程。进一步优化项目申请立项、实施、验收、结余资金管理等全过程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根据前期试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规定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经费使用,无需履行调剂程序,扩大自主权;对省级预算单位“包干制”科研项目的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剂、新增资产配置等操作进行规范;明确决算报告公示内容,强化内部监督。
四是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承担的不同项目类型和科技创新工作规律,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内部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经费报销、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各方责任、违规惩戒等相关规定,经单位集体决策后报省科技厅备案。加强对项目经费支出审核,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决算,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新的管理制度。对《关于进一步实施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推动“包干制+负面清单”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间沟通衔接,推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绩效工资、科研诚信、容错免责、监督结果互认等制度及时配套,切实解决好政策衔接不畅问题,共同支持科研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探索。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依托省科技厅“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载体组织开展国家及省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解读,主动精准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推送改革措施,提升关注度、知晓率,在全省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大对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提高贯彻落实政策精神的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