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835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39169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8-26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支持地市州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咸宁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地市州高校是我省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地方集聚创新资源、汇聚创新人才、开展技术创新、产出创新成果的重要阵地。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州高校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对于促进地方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支持地市州高校建设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情况
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解决学科发展前沿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科学问题,面向我省优势学科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同时为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奠定基础。根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7号),建设省重点实验室需满足发展定位清晰、研究方向明确、创新基础扎实、条件保障有力等要求。
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支持省内创新主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领域方向和科学问题,布局建设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目前,我省共建有省重点实验室235家,由省属高校牵头建设73家,占比31.1%。在省属高校牵头建设的实验室中,位于汉外的有31家,覆盖咸宁、襄阳、宜昌、十堰、荆门、荆州、恩施、黄冈、黄石、孝感等10个市州,以及湖北科技学院、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医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等12所重点高校。其中,先后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建设2家省重点实验室,分别是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省重点实验室、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省重点实验室。
二、主要工作
(一)统筹优化建设布局。按照《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布局,聚焦全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每年聚焦部分重点领域有序推进认定工作。今年以来,围绕院内中药制剂与新药转化、新型配电技术与装备、汽车具身智能技术、水工程材料与应用技术、特色农产品资源挖掘与高质利用、电力数智化碳监测与协同减控等领域,新布局建设6家省重点实验室。
(二)统筹优化政策保障。根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明确提出对绩效评估结果“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承担省级科研任务、后补助等方面支持。2023年,省科技厅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奖励补助实施细则》,再次明确对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前20%给予奖补,并可设绩效评估进位奖励。今年以来,根据2024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对62家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支持,支持经费共计3520万元。
(三)统筹支持市州建设。兼顾汉外地市州创新发展实际,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和绩效评估支持等方面对汉外地市州予以倾斜支持,明确将提升汉外区域牵头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比例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新认定的6家省重点实验室中,由汉外单位牵头建设的有2家,占比33.3%。今年的20家绩效评估进位奖励实验室中,位于汉外地市州的有13家,占比65%。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指导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州高校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更多参与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在内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集聚高层次科研人才,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产出引领性科研成果,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助力地市州高校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