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30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39435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8-27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孵化载体扩规提质 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提案收悉。省科技厅会同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多次赴高校院所和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我省孵化载体工作最新进展,并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认为您所提出的建议充分考虑了我省孵化载体工作的发展实际,对我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产业领域聚焦、企业集聚的科创载体的建议
近年来,省科技厅积极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布局创业孵化载体,重点加快各地企业培育孵化。一是围绕产业强主体。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4家,居全国第5,建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84家;备案有国家级众创空间88家,居全国第7,备案省级众创空间257家,在孵企业2万余家,为全省重点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聚焦主业强布局。面向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建设国家高新区12家(全国第4),省级以上高新区24家,同步在全省布局建设(培育)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3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27家、新型研发机构545家。三是突出专业强运营。重点强化全省科创载体专业化能力提升,推动省内各地市提升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水平,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建设高能级专业孵化载体。目前,由湖北联投集团、长江产业集团等省属企业打造的湖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长江科服创新港、中比科技园、创魔方科技企业孵化器、东湖高新智慧城创智中心、东湖高新华中数字产业创新基地、东湖高新海口生物医药众创空间等多个孵化载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养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经信厅,进一步聚焦全省产业特色,持续打造专业化创新创业载体。一是推进优势产业全覆盖。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全面布局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高质效孵化载体,实现对优势产业的有力支撑。二是推进全省园区全覆盖。重点针对省内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域,积极推动各地盘活科创产业用地,加大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加快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三是推进专业运营全覆盖。积极加快全省孵化载体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孵化载体都标配专业化孵化团队和创业导师团队,带动全省孵化能力全面提升。
二、关于建设辐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的专业孵化载体的建议
一直以来,省科技厅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积极探索孵化模式创新,全面优化孵化载体建设。一是推进龙头孵化带动。积极支持中国信科、长飞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工作,其中,中国信科、长飞、华工科技分别建设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产业链孵化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带动了行业上下游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二是推进孵化模式创新。积极推进国有平台公司盘活国有资产,加强与县域联动创新。目前,省联投、长投等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科创孵化模式创新,在汉建设“离岸科创园”,不断探索异地孵化新模式。三是推进孵化载体招引。积极引导高校科技资源与地方主导产业、重点产业深度对接,推动创新、创业、就业良性循环。截至目前,全省共支持建设校内创业基地73个、校外孵化基地62个,推进15个大学科技园与环大学科创圈深度融合,已培育创业团队超5200个、孵化公司超3100家。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等部门,持续按照“外引内培、龙头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持续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专业孵化载体。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尽快修订出台《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按照标准级、标杆级两类,分类推进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一步规范孵化载体运营管理,加快孵化载体梯度培育。二是打造示范品牌。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创建,加快建设一批标杆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科创孵化品牌,引导全省孵化载体补短板、强弱项、提功能、增能力。三是完善孵化体系。立足区域特色向创业孵化前端和后端扩展,建设全链条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形成“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机制,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三、关于塑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湖北特色科创生态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优化科创生态作为推进孵化载体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发挥湖北科教资源优势,积极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是优化综合服务保障。省政府正统筹推进建设科技“汉交所”,打造线上“淘宝网”和线下“广交会”的科创服务综合体。省科技厅已建设科创“智慧大脑”,咸宁市启动建设咸宁科创中心,全省各地正积极建设线上线下科创服务综合体。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湖北科创学院(光谷)、湖北科创学院(隆中)和湖北科创学院(三峡),推进校企协同培养未来产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形成“一省、多地、多校、多平台”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新范式,首届112名学生已完成选拔并进入实质性培养阶段。支持省内5所高校建设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提升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水平。三是加强科技金融供给。2023年,我省设立规模100亿元的科创天使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科创企业,推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2025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支持科技型企业依靠知识价值获得信用贷款。今年上半年,各银行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352.84亿元,服务省内8012家科技型企业。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不断加强要素保障、人才培养、服务配套,持续优化湖北科创生态。一是强化科创要素保障。积极推动项目、人才、平台、金融等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的政策供给。推进大学校区、创新园区和城市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促进科创要素有序流动与高效配置。围绕科创企业孵化与培育,建立从初创期(天使基金)到成长期(信用贷款、担保支持),再到成熟期(资本市场对接),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提供科技金融支撑。二是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促进创业孵化人才职业化发展,建立创业孵化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孵化器内部人才成长和留人用人激励机制、打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持续组织开展全省孵化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支持孵化载体聘用技术经理人,开展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三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孵化载体整合资源建设公共服务综合体,建立健全“基础服务+增值服务+专项服务”的多层次、全方位孵化服务体系,提升孵化育成能力。加快构建科技“汉交所”、科创智慧大脑、科惠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科创孵化与成果转化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