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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湖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6-20 09:29 中共湖北省科技厅党组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3-1534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湖北省科技厅党组 发文日期 2023-06-2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8下旬9,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开展了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延伸了解)。2022年11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科技厅党组自觉站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鲜明态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肃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迅速部署落实。巡视期间,厅党组认真自查,梳理了在营造“三个环境”方面的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结合巡视过程中反映的有关情况,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及时启动了相关整改工作。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响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成立省科技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强化整改责任。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和抓好落实。厅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的直接责任,带领指导相关责任处室(单位),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系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在责任落实上找差距,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以整改促进科技管理上台阶、提质量,争取各项整改任务尽快取得进展、取得成效。

三是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成效。厅党组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制定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强化督查,形成整改工作闭环。紧盯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创新思路举措,加强源头治理、融合整改,自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通过整改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制度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持续见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推进区域科技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协同共进有短板

问题一: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布局不均衡,武汉“一家独大”。

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制定出台《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战略发展布局,多方联动统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资源配置由区域过度集中向相对平衡转变。优化科技计划体系,破解科技创新资源过度集中,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不平衡问题。

二是优化科技项目经费配置。统筹用好财政科技投入,支持专项项目向武汉市外倾斜。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和初审工作,制定《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工作方案》,优化武汉市外各市州、直管市项目资金占计划总体项目资金比例。

三是加强科技资源统筹。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新型研发机构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省级星创天地武汉市外比例。设立“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科技人员特别是青年人才带项目深入企业和农村生产一线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助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问题二:推进区域科技均衡发展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谋划。深入分析我省区域创新能级提升短板问题,形成《2021年湖北区域科技创新评价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组织开展科技创新生态指数监测评价,发布湖北区域创新生态指数报告2021,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水平提升。依托湖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立项支持“湖北襄阳、宜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创新能级提升研究”项目。指导襄阳、宜昌两市制定实施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三年行动方案,襄阳市印发了《襄阳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襄阳区域科技创新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宜昌市印发了《宜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宜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辐射带动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创新驱动发展走向深入。

二是加快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时拨付省级财政建设运行资金,定向委托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推动襄阳湖北隆中实验室、宜昌湖北三峡实验室实体化运行,为襄阳、宜昌建设省域重要创新中心提供支撑。加快推进襄阳、宜荆荆恩都市圈等新型研发机构布局

三是推进区域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支持襄阳、宜昌开展成果转化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协调推动院士团队成果、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到襄阳、宜昌落地转化。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轻骑兵行动”,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重点,为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机动灵活、精准送达的各类科技创新服务。

四是加强科技项目人才支持。2022年,襄阳、宜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共谋划102个重点科创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制定《湖北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将襄阳、宜昌纳入湖北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地区,进一步聚焦我省科技人才区域分布不平衡问题。建立武汉、襄阳、宜昌等“三大都市圈”人才互认互用机制,打破区域人才流动壁垒,促进区域人才协同发展,为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凝聚人才。

五是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协同联动。发挥武汉科创中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襄阳、宜昌区域科技创新水平加快提升。支持襄阳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进宜昌、襄阳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组织宜都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验收,推荐枝江市、谷城县等申报创建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加快形成以点带面、多极发力、系统集成、整体跃升的区域创新体系。

问题三:统筹指导县域科技创新发展有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发展指导。依托湖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组织专家智库围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和创新能力提升等开展调查研究,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常态化开展科技数据监测,按月通报各市州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合同成交、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区运行等重点数据情况,指导督促各市州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创新型县(市、区)创建。大冶、宜都、仙桃通过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验收。加强创新型县(市、区)后备队伍培育,枝江、赤壁等11个县(市、区)正式成为湖北省首批创新型县(市、区),并推动枝江、赤壁、谷城、潜江等地争创国家创新型县(市),力争新获批国家创新型县(市)3个以上,进一步提升县市科技百强数量,树立更多的县域创新驱动标杆。

三是加强县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设立市县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有力提升市县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农业科技园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星创天地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平台绩效评价,以创促建提升县域产业科技创新水平。全省县域已建成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7家、省级高新区24家、农业科技园区44家。

四是推动县域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助企纾困等项目组织中重点向县域倾斜,推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下沉县域,支持县域完善政策分类辅导、涉税精细帮扶、专家一线服务等服务举措,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省县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连续提升。

五是引导科技人才深入县域服务。制定《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统筹省、市、县三级选派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县域服务。启动实施党建引领“千镇千站”建设行动,计划3年内在乡镇一线建设1000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打造人才服务基层的“桥头堡”。

六是大力营造县域创新氛围。修订《2022年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指标》,设立市县科技创新投入指标,强化财政引导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R&D经费等考评指标,激励市县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全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省委、省政府发文对表现优秀的5个市州和20个县市区、进位显著的6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进一步鼓励市县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市县高质量发展。

(二)在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短板突出

问题四:抓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成效不明显,企业研发投入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研发投入政策支持。《关于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的若干措施》,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会同省经信厅等单位印发《推进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若干措施》,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给予专项支持出台《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金融服务、落实政策措施等6个方面制定硬实措施,引导各类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出台《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二是推动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加快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从优先牵头承担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高标准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引智创新示范基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开展国际创新合作六个方面,打造湖北科技企业创新标杆。以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着力点,省市联动实施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春晓行动”,推进落实政策分类指导、涉税精细帮扶、专利加速审查、金融精准服务,专家一线服务、认定服务常态化等工作举措,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2022年底,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达20147家增长3837%。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出台专项政策引导多方资源支持科创企业培育,2022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达24005家,增长69.96%。

三是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在省级科技计划体系中按照“企业主体、人才引领、平台支撑、项目纽带”的一体化协同攻关机制,通过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重点支持创新主体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主要由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牵头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认定一批企业牵头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统计、评估、通报,推动其加大研发投入。

问题五:推进科技资源与企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缺乏工作力度和有效手段。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升创新创业主体技术转移转化能力。2022年,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2家,总数跃居全国第5新增国家级众创空间18家,总数跃居全国第7新备案72家省级星创天地推动院士专家重大成果转化,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成果湖北展示与转化中心顺利揭牌,上线湖北交易大市场院士馆。开展“联百校、转千果”等系列对接活动15场,展示推介科技成果3718项。2022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增长超过40%

二是协助做好专利培育工作。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培育与布局,修订《2022年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指标》,强化专利考核指标,将当年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重要考评依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强化专利转化要求,有效提升专利数量和质量。

三是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作为科技成果赋权和评价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进行统一部署,推动高校院所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奖补,激励各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四是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技术转移人才能力评价研究发布《技术经纪人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推动我省技术经纪人能力建设和评价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开展产业技术经纪人专项培养,打造覆盖全省、面向国际的技术交易网络及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创新课程体系,培养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的产业技术经纪人服务全省科技创新。面向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技术经纪人个人或团队策划组织第二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技术经纪人大赛,社会反响热烈。

(三)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统筹不够、推进不力

问题六:推动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推进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收集汇总市场监管、税务等13个部门关于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营收、税收等信息,以量化方式反映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程度和“科技价值”。通过评分精准识别和有效发现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企业,推动“一行一特色”服务模式,实行分类和精准的金融服务。湖北企业创新积分制已为2610家科创企业授信664.85亿元,发放贷款178.25亿元,有效解决了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引导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动与协同,引导商业银行应用企业创新积分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我省目前已有70项科技信贷产品。设立100亿元省科创天使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引领天使投资行业发展,精准服务初创期科技企业。深入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连续举办9场对接活动,为3000余家科技企业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科技企业担保力度。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全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动设立省级科技担保公司并投入运营,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与省再担保集团、省科技担保公司等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引导担保机构为积分企业担保,助力科技企业融资发展。

四是打造 “智慧大脑”数据平台。推动数字赋能,建设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数据平台,聚焦湖北重点优势产业与优质科技资源,实现“一体两翼三融通”:即围绕“科创企业”创新主体,打造“金融助力”与“数字赋能”两翼齐飞,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通发展。

问题七: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不足,把科技人才引入企业生产一线办法不多、措施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省科技创新团队计划”。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层一线积聚,着力推动科技成果在鄂转移转化,释放产业链上转化新活力,打通从实验室“技术创新”到市场经济“应用推广”与“产能释放”的“最后一公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开展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联合专项改革试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及用人主体地位,实行“龙头企业出资挂榜”制度,聚焦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面向全国挂榜,广聚英才,将青年科技人才智力成果转化为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出资、人才揭榜、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设立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联合专项,开始试点改革工作。

三是开展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为充分引导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打破区域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产才深度融合,组织实施2023年科技人才服务企业项目,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到产业一线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科技咨询、成果转化等服务,促进武汉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与武汉市外企业创新资源充分融合,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履行整改责任,推进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继续压实巡视整改“两个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对于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未完成整改事项,聚焦重点、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巩固提高巡视整改成效。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检查监督,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抓细抓实,坚决不留尾巴,对于已经整改的事项加以巩固完善,防止成效“缩水”,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对账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继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经验做法,研究制定抓根本、管长远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积极为营造“三个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7135875;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南苑村52号,邮编430070;电子邮箱:chent@hbsti.ac.cn


中共湖北省科技厅党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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