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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2〕第15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2〕第15号)

2022-05-27 08:41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2-18233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2-05-27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2〕第1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期满再次申请,符合湖北省科技厅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鄂科技发基20225号)中,简化实验动物许可再次申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向继武

设施地址:宜昌市东山经济开发区大连路35号。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55㎡),普通环境(兔、豚鼠、猫,106㎡)。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鄂)2022-0063。

许可证有效期:2022615-2027年6月14日。

(原许可证:SYXK(鄂)2017-0063注销)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人:乔楚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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