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2〕第17号)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2-19899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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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2-06-13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2〕第1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宏韧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 武汉宏韧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57825690XQ |
法定代表人 | 张杨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四路666号2号厂房F区2层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22-0128 |
许可范围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犬、猴、猪,514.26㎡,兔、豚鼠,162.59㎡)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地鼠,372.86㎡) 放射性普通环境(犬、猴,430.78㎡,) 放射性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69.99㎡) |
有效期限 | 2022.6.13至2027.6.12 |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人:乔楚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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