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5〕第30号)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38202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25767014Y |
法定代表人 | 陈慕琳 |
设施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四路以东、九龙南路以南、九龙中路以西、科前生物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1栋2栋 |
许可证号 | SYXK(鄂)2025-0163 |
许可范围 | 一般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猪、牛、羊、犬、猫、猴、雪貂,3001.7m²) 屏障环境(小鼠、大鼠,279.2m²) 隔离环境(鸡、鸭,867.6m²) 特殊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猪、牛、羊、犬、猫、猴、雪貂,1036.4m²) 屏障环境(猪、牛、羊、犬、猫、猴、雪貂、大鼠、小鼠,1199m²) 隔离环境(鸡、鸭,1010.7m²) |
有效期限 | 2025年11月7日- 2030年11月6日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