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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2024-10-14 16:55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查阅《目录》(网址:https://kjt.hubei.gov.cn/zfxxgk_GK2020/xxgkzn/202409/t20240929_5352783.shtml)。

(二)公开渠道

1.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s://kjt.hubei.gov.cn)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可通过站内检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

2.政务新媒体账号: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关注“湖北科技”官方微信公众号;

3.其他形式: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公告、公报,新闻发布会或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其中,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政编码:430071;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   话:027-87135529(027-87135893)

   真:027-87135895;

   箱:kjtysq@hubei.gov.cn。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https://kjt.hubei.gov.cn/zfxxgk_GK2020/ysqgk/)提交申请; 也可以下载《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kjtysq@hubei.gov.cn;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注意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省科技厅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为提高申请答复效率和质量,请尽量详细、明确、具体地描述所申请答复的信息,并提供有效准确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四)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邮箱:zwgk@hubei.gov.cn),也可以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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