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当前,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强省建设是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湖北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省科技厅起草了《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点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十四章针对科技工作,提出了“强化农业科技支撑”,重在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调研基础之上,结合湖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建设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基地”)。创新示范基地是促进湖北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重要纽带,是组织县域开展农业技术创新示范活动的重要平台。建设创新示范基地,是落实“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的有力举措,是将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是将科技的旗帜插到县乡村的现实需要。
二、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共包含4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点明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阐述了主要任务、建设内容和建设条件。第三部分,建设管理,说明了申报程序、运行管理和绩效考评。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强调了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绩效考核。《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创新:
1.对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科技支撑进行了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创新示范基地、强调产业振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有效举措。
2.将示范应用、辐射推广作为创新示范基地的重点。创新示范基地根据前期合作和目标任务的需要,组建由高校、科研机构与本地人才相结合的稳定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创新、集成示范,并与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等工作结合,共同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成套化、标准化技术的辐射推广。
3.实现了两个覆盖。创新示范基地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分步组织实施,力争覆盖全省主要农业领域和涉农县(市、区),通过科技支撑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4.突出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地创新示范基地的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创新示范基地的推荐,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创新示范基地审核。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配套支持。
5.基本构建了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体系。在项目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来源于创新示范基地,一般技术创新项目落地到创新示范基地。省级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主要从服务创新示范基地的专家中遴选。
三、其它情况说明
1.出台的《实施方案》与省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相衔接。与《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相衔接。
2.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根据工作实际,与资管处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求了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武汉轻工大学以及宜昌市、潜江市、仙桃市等有关同志的意见建议。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