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46号),结合工作实际,省科技厅出台了《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本办法进行有关解读。
一、出台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升的农村工作重大机制创新。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系列创新举措。2020年,省科技厅制定印发《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近两年,省科技厅不断加大科技特派员工作力度,相继组织开展“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湖北省万名科技特派员助力强县工程”等行动;制定《湖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启动党建引领“千镇千站”建设。截至目前,共有12738名科技特派员在农业农村一线服务,建成324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基于此,原有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覆盖现有的新内容和新要求。
二、主要任务
《办法》的制定主要任务是加强和规范湖北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和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鼓励和引导科技人才深入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一线开展研发示范,加速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为6章共19条。
第一章,共包括3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以及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定义。
第二章,共包括2条。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其中,科技特派员的职责包括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成果转化、参与创新创业、组织科普培训和收集科技需求等。
第三章,共包括6条。包括科技特派员选派原则、选派方式、选派程序、派驻服务、绩效考核与退出机制。其中,科技特派员的选派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选派方式包括重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委任制、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和重点领域科技特派员揭榜制。
第四章,共包括2条。包括工作站建设标准和备案程序。其中工作站标准要求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具有明确的建设主体、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等。
第五章,共包括4条。主要对科技特派员政策支持、经费支持、表彰激励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在经费支持方面,省科技厅安排专项资金,按照8500元/人/年标准,用于科技特派员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六章,共包括2条。规定了《办法》实施日期、解释权限,以及市县参照执行要求等。
四、解决的问题
《办法》的制定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管理部门职责,解决了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与管理职责不明的问题;明确了科技特派员选派原则、选派方式、选派程序、派驻服务、绩效考核与退出机制,解决了科技特派员选派流程、服务周期、考核分工与考核结果应用等不明的问题;明确了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的标准备案流程,解决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主体对工作站建设标准细节与备案流程不明的问题。
五、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的选派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将基层企业、经营实体和农民的需求作为科技特派员选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技特派员选派过程中,实施双向选择,更加精准匹配基层技术需求;采取“委任制”“留任制”“揭榜制”选派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科学性、稳定性、连续性。
二是首次对工作站管理进行规范明确。2022年10月,在全省试点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以来,得到地方积极响应。各地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过程中总结探索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本《办法》首次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备案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三是突出党建引领强化三级联动。创造性提出坚持党建引领布局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员科技特派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科技人员的服务带动作用。在科技特派员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面,强化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作用,力争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服务提供更优的环境。
【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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