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网 ||邮箱|计划管理|工作后台 |登录|注册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4〕第4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4〕第4号)

2024-01-23 10:03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4-08811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4-01-23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4〕第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730843405M

法定代表人

设施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临路517号动物实验中心大楼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24-0144

许可范围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兔、豚鼠、猫、猪、犬、猴,667㎡)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1976㎡)

有效期限

2024.1232029.122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123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