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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4〕第23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4〕第23号)

2024-10-10 09:18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4-36443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4-10-10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4〕第2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华纳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武汉华纳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37179419243

法定代表人

丁虹

设施地址

武汉市阳逻港华中国际产业园区C区二期C1栋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24-0151

许可范围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120.9㎡)

有效期限

2024年10月11日至2029年10月10日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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