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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4〕第26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4〕第26号)

2024-11-11 16:00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4-43169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4-11-11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4〕第26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

王延轶

设施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龙大街2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4162437X9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22-0131

有效期限

2022.08.29-2027.08.28

变更事项

适用范围

变更前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地鼠,1706M2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地鼠,853M2

变更后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普通级兔、猫、雪貂、犬、猴、猪,160M2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地鼠,1706M2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地鼠,853M2;普通级兔、猫、雪貂、犬、猴、猪,440M2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 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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